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24年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预算(防灾救灾第三批)的通知》(财农〔2024〕20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救灾第三批)的通知》(桂财农〔2024〕32号)等文件,金秀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拟对金秀瑶族自治县2024年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救灾第三批)红火蚁 (略) 进行选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金秀瑶族自治县2024年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救灾第三批)红火蚁防控项目。
二、项目地点
金秀瑶族自治县。
三、项目采购内容
金秀瑶族自治县2024年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救灾第三批)红火蚁 (略) 。
四、采购预算控制价及投标报价金额
采购预算控制价为人民币**万元整(¥*.00元),超出预算控制价的竞标报价无效。各潜在投标人投标报价在完成资格审查后3个工作日内提供。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公布广西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的通知》(桂财采〔2019〕72号)。
六、审查公司报名须知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能提供本次采购服务的供应商;
(二)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农业技术服务及业务等资格;
(三)对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http://**.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约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评标方法采用“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方式。
七、报名时间
2024年7月10日起至2024年7月12日止;每天8:00—12:00,15:00—18:00。
八、报名地点
金秀瑶族自治县金 (略) 167号老农业局二栋二楼。
报名结束后,由金秀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并组织评审,根据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投入数量、近期业绩及技术服务方案等择优确定供应商,最低报价不作为成交的唯一条件( (略) 场价格偏离较大、低于成本价且不能提供有效证明材料说明原因的,按无效报价件处理)。
九、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十、公告媒体
金秀瑶族自治县人民 (略) 站(http://**.cn)发布。
十一、联系事项
建设单位:金秀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金秀瑶族自 (略) 167号。
联系人:罗雪爱,电话:0772-*。
监督管理部门:金秀瑶族自治县纪委监委驻县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
监督人:梁港。
十二、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为金秀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金秀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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