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略) ( (略) 国土告字[2016]12号)
(略) (略) ( (略) 国土告字[2016]12号)
经 (略) 市人民政府批准, (略) (略) 决定以 挂牌 方式出让 2(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略) 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一)HTC- *** 号
1、地块位置: (略) 市 (略) 区仁义镇粤桂县域经济产业 (略) 示范区八桂产业园内HZYG- *** 地块。
2、出让面积: *** .79平方米(折合196.866亩)。
3、土地用途:工业用地。
4、使用年限: 50年(自土地交付之日起算)。
5、用地性质:二类工业用地。
6、 (略) 业:陶瓷制品制造。
7、投资强度:不低于2250万元/公顷。
8、产出强度:不低于2800万元/公顷。
9、地均税收:不低于75万元/公顷。
10、总建筑面积:不高于 *** .58平方米,不低于91870.65平方米。
11、建筑密度:不高于70%,不低于30%。
12、建筑系数:不低于35%。
13、建筑限高:不高于
14、容积率:不高于2.0,不低于0.7。
15、绿地率: (略) 一般不得安排绿地,但因生产工艺等特殊要求需要安排一定比例绿地的,绿地不得超过20%。
16、出入口方向:北面。
17、建筑后退控制线:东面退界线不低于
18、办公 (略) 占比例: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占项目总用地面积比例和建筑面积占项目总建筑面积比例均不得超过7%,严禁在工业项目用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 (略) (略) 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
19、竞得人必须在土地挂牌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 (略) 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签订后30天内必须缴纳不低于出让价款50%的首付款,余款自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90天内缴清。分期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竞得人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后各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时,必须按照支付第一期土地出让价款之日 (略) 公布的贷款利率,向出让人支付利息。
20、开工建设前, (略) 办理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手续,所建设的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与供地政策。
21、开工建设前, (略) 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及相关环保审批手续,并按要求落实各项环保措施。
22、其它方面须满足规划和有关规范要求。
该地块挂牌起始价为人民币2485万元,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1300万元,每次增价幅度为不低于人民币10万元(超过10万元的以10万元的整数倍增加)。
(二)HTC- *** 号
1、地块位置: (略) 市 (略) 区仁义镇粤桂县域经济产业 (略) 示范区八桂产业园内HZYG- *** 地块。
2、出让面积:24807.71平方米(折合37.212亩)。
3、土地用途:工业用地。
4、使用年限: 50年(自土地交付之日起算)。
5、用地性质:二类工业用地。
6、 (略) 业:陶瓷制品制造。
7、投资强度:不低于2250万元/公顷。
8、产出强度:不低于2800万元/公顷。
9、地均税收:不低于75万元/公顷。
10、总建筑面积:不高于49615.42平方米,不低于17365.40平方米。
11、建筑密度:不高于70%,不低于30%。
12、建筑系数:不低于35%。
13、建筑限高:不高于
14、容积率:不高于2.0,不低于0.7。
15、绿地率: (略) 一般不得安排绿地,但因生产工艺等特殊要求需要安排一定比例绿地的,绿地不得超过20%。
16、出入口方向:北面。
17、建筑后退控制线:东面退界线不低于
18、办公 (略) 占比例: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占项目总用地面积比例和建筑面积占项目总建筑面积比例均不得超过7%,严禁在工业项目用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 (略) (略) 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
19、竞得人必须在土地挂牌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 (略) 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签订后30天内必须缴纳不低于出让价款50%的首付款,余款自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90天内缴清。分期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竞得人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后各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时,必须按照支付第一期土地出让价款之日 (略) 公布的贷款利率,向出让人支付利息。
20、开工建设前, (略) 办理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手续,所建设的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与供地政策。
21、开工建设前, (略) 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及相关环保审批手续,并按要求落实各项环保措施。
22、其它方面须满足规划和有关规范要求。
该地块挂牌起始价为人民币471万元,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471万元,每次增价幅度为不低于人民币10万元(超过10万元的以10万元的整数倍增加)。
二、竞买人范围及资格审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一)申请人属联合申请的,须出具联合各方共同签署的 (略) 协议。 (略) 为者及其控股股东不得参加竞买: (略) 资信不良记录的;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 (略) 为的;存在非法转让土地使 (略) 为的;存在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仍存在欠缴 (略) 市本级土地出让价款的;在 (略) 市本级范围内被认定存在自身原因造成土地闲置的。(二) (略) 上挂牌交易时,除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缴纳竞买保证金外,还应提交 (略) 为以及竞买(投标)保证 (略) 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三)竞买申请人在申请竞买前须到 (略) 市公 (略) 办理数字证书(作 (略) 上交易活动的身份凭证)。(四)符合以上述竞买条件并办理数字证书、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的竞买 (略) 上挂牌交易活动。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 (略) 上报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者为国有土地使用权竞得人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五、申请人可于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略) 壮族自治 (略) 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 *** )进行。挂牌时间为: HTC- *** 号地块
七、 (略) 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 (略) 上限时竞价阶段。
(二)竞买申请人须于
本期出让活动挂牌报价时间为: HTC- *** 号地块
(三)地块具体信息详见本期公开出让文件, (略) 上交易系统(http:/ *** )自行下载。
(四)数 (略) 电话: (略) 市公 (略) 。联系电话: *** 。
(五)、 (略) 址:http:/ *** (网上交易系统)。
八、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略) 市公 (略)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
(略) (略)
(略) 市公 (略)
2016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