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全市2024年政策性资金项目开展现场核验和项目申报评审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0月2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将磋商文件第五章 磋商办法5.4.2.评审细则及标准中服务团队的具体标准和要求更正为:①供应商单位具有5-10名一级注册造价师得2分,具有11-15名一级注册造价师得4分,具有16名及以上一级注册造价师得6分。其中每有一名成员具有建筑工程类专业中级职称的加0.5分,具有建筑工程类专业高级职称的加1分,最高加2分;本项最多得8分。②供应商单位具有5-10名注册会计师得1分,具有11-20名注册会计师得2分,具有21-40名注册会计师得4分,具有41名及以上注册会计师得6分。其中每有一名成员具有会计或审计类专业中级职称的加0.2分,具有会计或审计类专业高级职称的加0.5分,最高加2分;本项最多得8分。③供应商单位具有工程咨询师(投资)5-10名加1分,具有11-15名加2分,具有16名及以上加4分,本项最高加4分。注:以上人员须提供有效职称证书原件的扫描件及人员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10月30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参与供应商:已依法在四川 (略) (http://**)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
2.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 (略) (略) 。联系科室: (略) (略)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联系电话:0817-#,联系地址: (略) (略) (略) (略) 117号820室。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4.技术要求以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投标(响应)管理采购文件中的技术要求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址: (略) (略) (略) 2号政府1号楼
联系方式:李老师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 (略)
地址: (略) (略) (略) 476号
联系方式:08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女士
电话:0817-#
四川 (略)
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