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城际铁路联络线一期(廊坊广阳段)外部环境整治评估机构采购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HBRHGC-2024-011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得到相关部门批示,由城际铁路联络线广阳段建设工作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招标人”)作为招标人,现委托河北 (略)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对该项目资产评估机构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条件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新建城际铁路联络线一期(廊坊广阳段)外部环境整治评估机构采购招标
2.2服务范围:新建城际铁路联络线一期(廊坊广阳段)外部环境整治工作涉及的资产评估。
2.3建设地址:廊坊广阳区
2.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5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结束
2.6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共分一个标段:为新建城际铁路联络线一期(廊坊广阳段)外部环境整治评估机构采购。
2.7招标控制价:费率报价,最高限价为标准收费的95%
(略) (略) 财政厅关于印发《 (略) 资产评估收费管理办法》和《 (略) 法定资产评估服务试行收费标准》的通知(冀价经费【2011】9号)及《关于法定资产评估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冀价经费〔2013〕14号文件计费,投标报价高于限价标准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3、资格审查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4.2投标人已在财政部门进行资产评估机构备案(具有备案文件或资产评估资质证书);
4.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4投标人必须独立投标,招标人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4.5项目经理具有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
4.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4.7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机构资质证书或备案文件(原件)、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原件)、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购买者本人身份证及以上所有证件的复印件1套(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于2024年3月4日至2024年3月8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下同)报名,报名时请联系招标代理联系人(刘浩*)以确定提交报名材料方式并获取招标文件,未经联系者视为未报名。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为2024年3月25日10时00分,递交地点: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发布在。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而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城际铁路联络线广阳段建设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地址: (略) 广阳区爱民东道24号
联系人:刘涛
联系方式:0316-*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 (略)
联系人:刘浩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