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3年3月27日我局拟对大数据开发及新产品开发扩能扩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971-*
通讯地址: (略) 城中区南川西路137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大数据开发及新产品开发扩能扩建建设项目 | 南川工业园区同安路185号 | 荟源(青海) (略) | 青海常青 (略) | 项目对租用厂房进行改造,形成PDLC生产区、裸眼3D生产区、数字产品展厅区、库房、原辅材料堆放区和办公区等。项目建成后实现年产PDLC智能调光玻璃1万平方米,裸眼3D系列产品1万件、3D文创系列产品5万件的规模。 | 加强施工期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严格控制噪声、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项目PDLC生产线胶合工序、激光加工工序产生的废气经各工序上方设置的集气罩收集,采用1套布袋除尘器+活性炭吸附净化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达标排放。加强管理,规范操作,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控制无组织废气排放。使厂界颗粒物、非*烷总烃达标排放。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玻璃清洗废水,经收集沉淀后,全部循环回用,不外排。优化项目区平面布置及设备选型,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风机、雕刻机、气泵、裁切机、抛光机等高噪声设备采取建筑隔声、加装消声器、减振装置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油墨桶、废润滑油及废润滑油桶、废活性炭等均属于危险废物,须对危险废物进行分类收集贮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边角料、不合格产品、废包装物、除尘灰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单独收集贮存,分类堆放,全部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及时由园区环卫部门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