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信县民政局2024年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夏季生活必需品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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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 | 崇信县民政局2024年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夏季生活必需品采购项目 | ||
采购单位 | 崇信县民政局 | 交易编号 | HSXH* |
采购方式 | 邀请 | 资金来源 | |
联系人 | 黄志杰 | 联系电话 | *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 否 |
公告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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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
公告(报名)开始时间 | 2024-04-23 00:00:00 | 报名截止时间 | 2024-04-25 17:00:00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4-04-24 00:00:00 | 竞价结束时间 | 2024-04-25 17:00:00 |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 否 | 降价幅度 | 未设置降价幅度 |
延时报价 | 未设置延时报价 | 评标标准 | 最低价中标法 |
采购标段信息
序号 | 标段名称 | 标段编号 | 采购类别 | 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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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崇信县民政局2024年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夏季生活必需品采购项目001 | HSXH* | 货物类 | *.0 |
公告内容
崇信县民政局2024年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夏季
生活必需品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政府采购法》、《甘肃省2023-2024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及《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 (略) 上线运行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及批复要求的有关规定,甘肃恒晟 (略) 受崇信县民政局的委托,对崇信县民政局2024年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夏季生活必需品采购项目以邀请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有意向的投标人应在政府采购限额以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 (略) )报名,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崇信县民政局2024年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夏季生活必需品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投标报价高于预算的为无效投标;
采购内容:
序号
名称
规格
单位
数量
1
外套
件
186
2
裤子
条
187
3
衬衣
件
186
4
短袖
件
187
5
单鞋
双
187
6
线衣
纯棉
件
186
7
线裤
纯棉
条
185
8
帽子
凉帽
顶
188
9
床单
纯棉2*2.3米
条
82
10
床单
纯棉2.5*2.5米
条
68
11
被套
纯棉1.6*2.1米
条
51
12
被套
纯棉2*2.3米
条
100
13
枕巾
纯棉
条
152
14
枕套
个
154
合同履行期限:1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户银行许可证、已三证合一的,则需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 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期限不足一年者以营业执照实际成立期限为准,并按实际成立期限之日起提供财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纳税凭证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2021年4月至今)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企业声明函原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须提供中小企业申明函;
(2)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法人授权函,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时提供);
(3)中国 (略) (http://**)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 (略) (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http://**.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最终由资格审查小组对各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
三、投标登记及竞价时间:
1.供应商请于2024年4月23日00时00分00秒至2024年4月25日17时00 (略) 公共交易 (略) 站“甘 (略) ( (略) )”投标登记并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PDF格式加盖公章)。
2.竞价时间:2024年4月25日17时00分前完成竞价。
3.本次竞价各供应商仅限一轮报价,未按公告要求按时上传资格证明文件或资格证明文件内容不全以及未按竞价时间进行报价者视为无效投标。
四、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日历天。
五、其他补充事宜
1.发布公告的媒介:本 (略) 公共 (略) 政府采购限额以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 (略) )网上发布。对 (略) 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投标或无效投标的情形,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2.结果公示:
(1)代理机构将根据此次招标公告对供应商上传的资质资料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的供应商按公告竞价时间要求 (略) 上报价,网上竞价时间结束后系统依据最低价中标法自动确定成交人,随后发布成交公示。
(2)被邀请企业一旦报名响应投标,竞价结束后 (略) 络上传内容一致的(不限于)资格证明文件、详细的报价清单、实施方案打印胶装成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或邮寄至招标代理机构,否则造成一切后果,由被邀请企业承担。
六、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崇信县民政局
地 址:崇 (略) 22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甘肃恒晟 (略)
地 址:泾川县世纪花园A区6号楼1单元1003室
联系方式:*
采购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