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略) 从工业园区建设工程风化花岗岩弃土除杂生产瓷土及综合回收 稀土化合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 (略) (略) 从工业园区建设工程风化花岗岩弃土除杂生产瓷土及综合回收稀土化合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4年4月30日至2024年5月9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 (略) 三水区西南街 (略) (略) 生态环境局三水分局1号楼103室 邮 编:* 联系电话:0757-* 传 真:0757-*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 |
项目名称 | (略) (略) 从工业园区建设工程风化花岗岩弃土除杂生产瓷土及综合回收稀土化合物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略) (略) |
建设地点 | (略) 三水区西南街道河口左田民营开发区F12 |
环评机构 | (略) (略) |
项目概况 | 项目总投资3544.*元,其中环保投资*元,本项目建成后全厂总占地面积*.28平方米,建筑面积为9168.78平方米,年生产石料*吨、建筑用砂*吨、高白瓷泥14.*吨、含铁瓷泥9.*吨、稀土氧化物148.6吨、铁铝化合物7.4吨。项目实行三班制,每班工作8小时,年工作300天,劳动定员10人,均不在厂内食宿。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项目喷淋废水可回用至生产工序,不外排。工艺废水经“澄清过滤、除杂、沉淀、再生”处理后循环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暂存在化粪池中,并定期委外对化粪池进行清理并利用槽车将生活污水转移。 (二)项目产生的碳酸氢铵调配废气通过负压密闭的方式收集、硫酸储罐使用及装卸料废气通过风管收集,经一套酸碱中和喷淋塔+水喷淋塔处理设施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备用柴油发电机废气经车间通排风系统收集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三)项目通过采取有效减震、隔声等措施减少噪声影响。 (四)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分类管理。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委托具备资格和能力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相关部门分类处理。 |
2024年4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