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地点: (略) 怀柔区北房镇恒 (略) 1号楼
公示时间:2023-05-11
受理时间:2023-04-26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生活污水经化粪池 (略) 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北京 (略) (怀柔区污水处理厂)。实验室清洗废水作为危废,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处理。本项目搅拌废气经密闭式集气罩收集由滤筒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1)达标排放;单体燃烧废气通过管道收集后引入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2)达标排放;实验试剂产生的挥发性有机废气、无机废气经通风橱收集,不燃性、可燃性、氧指数、燃烧热值实验产生的燃烧废气经集气罩收集由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3)达标排放。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本项目危废暂存间地面进行防渗处理,位于项目厂区西侧,建筑面积约7m2。危险废物统一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统一收集后由相关单位回收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公众参与情况:无
联系人:侯立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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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单位名称:北 (略)
审批部门:怀柔区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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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寄地址:怀柔区行政服务大厅环保窗口
传真电话:*
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第四十一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三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九条。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7、《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六条。
行政相对人名称:北京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