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变卖公告
本院在执行李彩红与杨永新、屈改凤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对被执行人杨永新所建的位于兴县蔚汾镇紫沟梁村的房屋三间予以查封。经委托评估、两次拍卖无人竞买流拍,本院决定依法进入变卖程序,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变卖网址:http://**
变卖标的物:兴县蔚汾镇紫沟梁村的房屋三间
变卖标的物的所有权人:杨永新
变卖机构: (略)
联系人:王小芳
联系电话:*
与本案变卖财产有关的担保物权人、优先权人或者其他优先权人于变 (略) 进行登记;优先购买权人 (略) 进行登记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其他参加竞买的单位和个人需要了解上述变卖物的变卖底价、变卖时间、变卖公告刊登的报刊以及变卖过程中变卖物的降价情况等有关事宜的,请直接与 (略) 执行局联系或直接登录上述变卖网址查看。
特此公告。
二O二三年七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