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物流运力平台相关专项服务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采购编号:CG*1)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 (略) (略) 2 (略) 相关专项服务单一来源采购项目,采购人 (略) (略) ,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
2.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依据《中 (略) (略) 物资配送业务指导书》(Q/*), (略) (略) 开展如下相关服务: (略) 使用、网络安全、快递快运轨迹跟踪、地图使用、云资源服务、在途车辆高级数据服务、短信服务、基础数据运维服务、计费规则维护支持、车队基础数据维护、货源管理、手机APP调度、保险运维、IoT服务、计费管理、物流信用、帮助中心、货主端APP管理、承运商和司机端APP管理、小程序端管理、用户培训、技术支持、数据分析服务、客服服务。
2.2采购范围:平台使用、网络安全、快递快运轨迹跟踪、地图使用、云资源服务、在途车辆高级数据服务、短信服务、基础数据运维服务、计费规则维护支持、车队基础数据维护、货源管理、手机APP调度、保险运维、IoT服务、计费管理、物流信用、帮助中心、货主端APP管理、承运商和司机端APP管理、小程序端管理、用户培训、技术支持、数据分析服务、客服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2.3项目所在地区: (略) 省
2.4采购分类:专项
2.5项目类别:服务
2.6标的物清单:
序号 | 标的编码 | 标的编号 | 标的名称 | 概算金额(万元) | 最大中标数量 | 标包编码 | 标包编号 | 标包名称 | 标包金额(万元) | 最高限价(万元) | 响应保证金 | 服务期/工期 |
1 | CG*1001 | 1 | (略) 相关专项服务 | 108.12 | 1 | CG** | 1-1 | (略) 相关专项服务 | 108.12 | 108.12 | / | 自合同签订之日至2025年9月30日 |
注:
(1)报价方式:固定金额报总价。
(2)报价限价说明、有效报价范围:本项目设最高限价(即投标最高限价),最高限价(含本身)以下进行报价为有效报价,超过高限价的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3)结算方式:总价包干。
(4)中标后履约执行方式:成交供应商根据签订的具体合同要求开展工作,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服务质量不得低于技术规范书要求。
(5)供应商必须 (略) 产品(包括含有美光芯片的产品)投标,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3.采购方式原因说明及拟采购供应商信息
3.1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原因:
序号 | 品类/标的 | 标包/标段 |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原因 |
1 | (略) 相关专项服务 | (略) 相关专项服务 | 《中 (略) (略) 物资配送业务指导书(Q/*)总体要求:供应链部门按照“ (略) 场化”原则开展电力物资配送业务, (略) (略) ,加强配送计划、配送实施及运单运费管控。 (略) (略) (略) 负责建设及运营, (略) 自2022年 (略) ,目前使用正常,将继续运用。根据《中 (略) (略) 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附录C第三条第(一)款第1项“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及第5项“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采购,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的”,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
3.2单一来源采购谈判对象信息:
序号 | 品类/标的 | 标包/标段 | 拟采购供应商 | 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或项目胜任力说明 |
1 | (略) 相关专项服务 | (略) 相关专项服务 | (略) (略) | (略) (略) (略) 产业投资集团下属集中建设 (略) (略) ,为优化主营业务效率、整合产业价值链资源等提供全 (略) 化支撑与服务。负责“ (略) +”平台系统开发、集成、运行维护与运营管理,以及相关云计算、人工智能、大数据、 (略) 技术应用。 (略) (略) (略) 运营等方面具有承接本项目的资格能力,具备相应服务能力。 (略) 是按照供应链改革方案要求,受供应链管理部委托, (略) (略) 负责建设及运营管理。该平台于2021年9月30日已发布上线,同年11月30日 (略) 集成。2022年7 (略) (略) 8家单位的推广。截至2023年12月31日, (略) 运单总数达到*单。目前支持组织机构、角色权限、人员、仓库、承运商的对应关系建立,具备货源导入发布、任务调度、派车换车、货物交接、在途监控、异常报警等功能,货主和司机的手机app版本已同步上线。 |
4.公示期限及发布媒介
公示期:2024年07月11日至2024年07月16日
(略) (略) (www.http://**)进行发布。
5.异议及投诉
5.1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在公示期间内提出,异议文件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提出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异议事项;
(3)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异议提出人是法人的,异议文件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授权代表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出异议的,异议文件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提出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由本人提交。
异议递交地点: (略) 琼 (略) 60 (略) 供应链(海南)有限公司供应链服务大厅、邮箱(*@*63.com)
异议递交方式:现场、邮件
联系电话:*转2(法定节假日除外)
5.2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可以向有关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监督投诉机构名称: (略) 供应链管理部
监督投诉电话:0898-*
电话受理时间:工作日08:30-12:00 14:00-17:30
监督投诉邮箱:*@*ttp://**
邮箱受理时间:全天24小时
5.3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采购方式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采购人提出异议。异议提出人或投诉人不得以异议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经核查发现所提出的异议或投诉存在诬告、故意扰乱招投标秩序等恶意行为,将按照《中 (略) (略) 供应商失信扣分管理实施细则》等制度进行处理。
6.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略)
地 址: (略) 美 (略) 32号
招标采购代理机构: (略) 供应链(海南)有限公司
地 址: (略) 琼 (略) 60号
联 系 人:云工
电 话:*转2
采购人(或招标采购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或授权的项目负责人(签名):
采购人或其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盖章): (略) 供应链(海南)有限公司
2024年0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