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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格县更庆镇欧普龙公益性墓地改造提升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SPD-FZC-*)
项目所在地区: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德格县
一、招标条件
本德格县更庆镇欧普龙公益性墓地改造提升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
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行业资金 *.70 元,招标人为德格县民政局。本项目已具备招
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修建步行道 200 米,挡土墙 65 米,地面硬化 260 平方米,新建砖混结构焚烧池 2
座,步行道两侧播撒草籽 3000 平方米,种植高原雪松 300 棵,道路混凝土硬化 300 平方米,
大门 1 座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德格县更庆镇欧普龙公益性墓地改造提升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德格县更庆镇欧普龙公益性墓地改造提升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一)具
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监狱企业、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非中小微企业参与的将视为无效响应。
(三)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资质条件:
(1)供应商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证书;
(2)供应商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
产考核合格证(B 证)(须注册在本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
以上技术职称(项目经理与项目技术负责人不可为同一人);
(四)其他条件:
(1)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
(2)本次采购活动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3)按照规定获取了磋商文件。
注: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略)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
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
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7 月 18 日 09 时 30 分到 2024 年 07 月 24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1.获取方式:现场办理: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时须在报名截止日前将资料提
交到四川尚 (略) 【 (略) 武侯 (略) 9 号可采优城二栋二单元
A 座 10 楼 1001】进行现场报名。2.获取时间:竞争性磋商文件自 2024 年 07 月 18 日至 2024
年 07 月 24 日,每天上午 9:30 至 12:00,下午 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3.
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技术服务费:人民币 300 元/份(报名成功后不退还,报名资格不能
转让)。4、获取磋商文件时,经办人员提交以下资料: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
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 (略) 公章(若为法人亲自来报名时只需提供法人
(略) 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7 月 29 日 10 时 30 分
递交方式: (略) 武侯 (略) 9 号可采优城二栋二单元 A 座 10 楼 1001 纸质
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7 月 29 日 10 时 30 分
开标地点: (略) 武侯 (略) 9 号可采优城二栋二单元 A 座 10 楼 1001
七、其他
德格县更庆镇欧普龙公益性墓地改造提升项目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德格县民政局
地 址:德格县更庆镇茶马上街 286 号政务大厅 6 楼
联 系 人:赵老师
电 话:0836-*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尚 (略)
地 址: (略) 武侯 (略) 9 号可采优城二栋二单元 A 座 10 楼 1001
联 系 人: 周女士
电 话: 028-*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