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基本情况
(略) 场需求,企业现投资*元, (略) 双惠传动机械 (略) 花街镇花街西大道287号的闲置厂房,将原有生产线整体搬迁,原有项目不再实施,并新购置压铸机等国产设备,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2000吨五金配件的生产能力。
2024年7月5日, (略) 西城涵浩五金配件加工厂根据《 (略) 西城涵浩五金配件加工厂年产2000吨五金配件生产线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环境影响评价和审批部门审批批复 (略) 西城涵浩五金配件加工厂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项目验收结论
1、验收监测期间,项目生活污水所测pH值、化学需氧量、悬浮物、五日生化需氧量、石油类日均值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排放达到浙江省地方标准《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 33/887-2013)其他企业标准。
2、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压铸脱模废气所测非*烷总烃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二级标准。
3、验收监测期间,项目熔化、保温、生物质颗粒燃烧废气所测颗粒物、二氧化硫排放达到《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20)中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燃气炉标准,其中氮氧化物排放达到《浙江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浙环函[2019]315号)中规定的标准限值。
4、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无组织废气所测非*烷总烃、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区内车间外VOCs、颗粒物无组织排放达到《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20)附录A中的排放标准要求。敏感点环境空气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中二级标准,其中非*烷总烃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中相关要求。
5、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昼、夜间噪声各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008)表1中3类标准。
6、项目产生的废除尘布袋,废油,废机油,废机油桶,废包装桶,废手套抹布属于危险固废,收集后委托东阳 (略) 代为处置;废碱液,废渣属于危险固废,收集 (略) (略) 代为处置;铝灰渣,除尘灰属于危险固废,收集后委托浙江双久 (略) 代为处置;锌灰渣,金属屑,生物质灰渣,一般废包装材料等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7、项目产生污染物排放总量:COD 0.006吨/年,氨氮0.0003吨/年,VOCs 0.026吨/年,二氧化硫0.023吨/年,氮氧化物0.193吨/年,符合环评批复中总量控制指标。
项目名称: (略) 西城涵浩五金配件加工厂年产2000吨五金配件生产线技改项目
建设单位: (略) 西城涵浩五金配件加工厂
建设地点: (略) 花街镇花街西大道287号
公示期限:2024年8月9日-2024年9月5日(共20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1、监测验收报告 2、专家意见(提取码: y3ec)
公众对该建设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可于公示期限内向以下单位反映,反映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及时得到答复反馈。
建设单位, (略) 西城涵浩五金配件加工厂,电话:*
验收监测单位,浙江丰合 (略) ,电话:05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