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 (略) 门、产业聚集区管委会、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管委会: 根据《 (略) 市非法违法“小化工”专项整治方案》(许市安〔 * 〕 * 号)精神,县安委会制定了《 (略) 非法违法“小化工”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经县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请 (略) 。 (略) (略) * 日 (略) 非法违法“小化工”专项整治 实施方案 我县是省定危险化学品重点监管县。危化品领域大多数产品都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特性, * 旦发生事故,极易导致群死群伤,甚至引发公共安全事件,社会危害十分巨大。为进 * 步落实安全监管责任,消除监管盲区和漏洞,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小化工”企业。根据《 (略) 市非法违法“小化工”专项整治方案》(许市安〔 * 〕 * 号)相关精神, (略) 县第 * 轮安全专 (略) 动深入开展,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储存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及使用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非法违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小化工、小作坊、黑窝点(以下统称非法违法“小化工”)专项整治,制定如下具体方案。 * 、工作任务 ( * )全面排查摸清底数。以各乡镇(园区)为排查责任主体, 组织动员各方面力量,采取全面排查、明察暗访、举报核查等多种方式,逐村、逐户、逐企“过筛子”, * 日前查清底数,建立非法违法“小化工”清单台账。重点做到“ * 个彻底”查清: 1.彻底查清现有超许可范围生产、经营、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危险化学品企业; 2.彻底查清超营业范围、未经许可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的非化工企业; 3.彻底查清无证无照或证照不全生产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的小企业、小作坊、黑窝点; 4.彻底查清以挂靠、租赁或“ (略) ”等方式非法违法生产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的单位或个人; 5.彻底查清利用闲置、废弃、 (略) 房等,非法违法从 事化工生产或储存的企业、场所和个人; 6.彻底查清利 (略) 、闲置民房、偏僻地点等,非法违法从事化工生产或储存的企业、场所和个人。 ( * )梳理分类彻底整顿。根据排查的非法违法“小化工” 结果,梳理归类、精准打击。 * 日前依法全面完成以下 * 方面整顿: 1.对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超许可范围生产、储存的,责令立即停产整顿,限期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2.对非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未经许可或未落实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从事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生产的,责令立即停产,查封非法 (略) (略) ,限期拆除非法生产装置; 3.对无证无照、证照不全的非法违法“小化工”,或者以挂靠、租赁或“ (略) ”等方式非法违法生产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的单位或个人,要立即依法责令停止生产,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 * )严 (略) 罚。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 日前全面完 (略) (略) 罚和追责问责。 1.对超许可范围生产、未经许可从事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生产的,要依 (略) 罚; 2.对无证无照或证照不全的非法违法从事化工(危险化学品)生产的,要依 (略) 罚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 3. (略) 地、设备的企业或个人,要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4.对构成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严肃追究刑事责任,并充分发挥问责的警示震慑作用,及时依法公开问责结果。 * 、工作措施 ( * )加强 (略) 会监督。充分利用传统媒体 (略) 络平台,以全国各地典型案例警示等方式宣传非法违法“小化工”的严 (略) 需承担的法律后果。各乡镇、园区管委会要在 * 日前通过各种渠道公布举报电话,动员广大群众积极举报非法违法线索,严格落实举报受理、核查、奖励等工作制度。 ( * )充分运 (略) 格化手段。 (略) (略) 门、 (略) 门提供的化工和 (略) 主体清单, (略) 电用户和夜间、短期内用电数量激增的用户清单、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装卸货电子运单、 (略) 轨迹等数据,进行比对;对危化品使用企业(单位) (略) 追踪溯源,有针对性的发现异常情况。发挥基层党委、政府的“信息员”和“宣传员”等作用,做到排查工作“定格、定责、定人”。针对本次任务,各乡镇、园区要对基 (略) 采取集中培训、“手把手”指导等形式,开展 * 次全面的非法违法“小化工”排查技能培训,提高排查的有效性。 ( * )加强跟踪督办。加强对实施关闭取缔、责令停产整顿、 (略) 得并按国家规定 (略) 政处罚以及应追究刑事责任的严 (略) 为的跟踪督办,建立 * 案 * 档,确保整治到位。 ( * )加大执法力度。充分用好法律手段, (略) (略) “零容忍” (略) 罚,将存在严 (略) 为而不整改以及 (略) 为导致事故的企业列入“黑名单”。落实案件移交制度,对于有涉 (略) 门管理规定的,及时将案 (略) (略) 理。 (略) 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对涉及刑 事犯罪 (略) 为 * 律移交司法机关,不得有案不移、以罚代刑。针对排查情况, (略) 将视情况组织应急、科工、市场监管、供电、 (略) 门开展联 (略) 动,保持打 (略) 为的高压态势。 ( * )严肃追责问责。各乡镇、 (略) 门、园区要严格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认 (略) 门排查责任,及时发现并彻底整 (略) 为。对因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造成底数不清,整治不力、取缔不坚决的,要依法依规依纪严肃追究有关地区、部门及相关人员责任。 * 、工作安排 ( * ) (略) 署阶段( * 年 * 月中旬)。各乡镇、园区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实施方案, (略) 署,广泛宣传发动,统 * 思想,达成共识。 ( * )排查整治阶段( * 年 * 月下旬至 * 年4月)。各乡镇、园区组织力量,对“小化工”进行全面排查,建立清单台账。对无法界定为“小化工”的疑似企业 * 律上报并由 (略) 负责甄别确认;对排查出的“小化工”,由各地依 (略) 置、彻底整治,严肃问责。 ( * )巩固深化阶段( * 年4月至7月)。县安委 (略) 门对非法违法“小化工”严 (略) 重点督查。各乡镇、园区、 (略) 门对开展专项整治 (略) 全面总结,进 * 步完善相关制度措施,固化形成常态化“打非治违”工作机制。 * 、工作要求 ( * )加强组织领导。专项整治由政府统 * 领导、统 * 指挥、统 * 实施。各乡镇、园区要高度重视,将非法违法“小化工”专项整治作为我县第 * 轮安全生产专 (略) 动计划领导机构和工作专班的重要专题,结合全县危化品全生命周期重点整治等工作,对照整治任务和工作措施,统筹考虑, (略) 署。 ( * )加强督导检查。各地要结合前阶段开展的全县安全生产专 (略) 动方案,充分利用前期整治数据,全面复查核实现状,总结经验,协 (略) 动有序推进。县安委办将结合安全生产年度考核巡查,对乡镇、园区专项整治 (略) 督导检查。请各乡镇、园区将本辖区非法违法“小化工”汇总表,经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分别于 * 日、 * 日、4月底前报县安委办。 ( * )加强长效监管。各地要以此次排查整治为契机, (略) 门联动,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巩固整治成果,严防违法违规“小化工”死灰复燃,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各乡镇、园区在 * 日前将专项整治总结书面报县安委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