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福县高新区振兴大道A区至B区西侧人行道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经安福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立项“安发改行政审批宇[2023] 242 号”文同意,安福县高新区振兴大道A区至B区西侧人行道改造工程现已具备招标条件,按吉府办字〔2023〕48号文件要求,现就该项目面向社会进行限额以下工程的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单位:安福县工业 (略)
二、工程名称:安福县高新区振兴大道A区至B区西侧人行道改造工程
三、工程地点:安福县高新区振兴大道
四、工程概况:人行道花岗岩铺装、现有行道树树池改造、现有各类管线检查井改造、路缘石更换等西侧人行道综合改造设计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五、资金来源:单位自筹资金。
六、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七、招标控制价:*.51元。
八、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九、质量要求:合格。
十、工期:30日历天。
十一、报名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企业资质。
2.拟派出的注册建造师的专业及级别要求: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建造师)及B类安全考核证书;
3.根据《关 (略) 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赣信息登记管理系统的通知》(赣建审批(2020)4号)《 (略) 政工程施工电子招投标活动 (略) 对 (略) 信息数据的通知》(赣建城镇(2021)19号)规定,省外建设工程施工企业须提供“ (略) ”(http://**)网站登记且提供登记有效的查询结果截屏并需要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拟派建造师、“四大员”应在省外进赣企业信息公示中可以查询,提供登记有效的查询结果截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参加招标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失信行为;组织和所属人员无经司法机关裁定的行贿行为;未被列入“黑名单”企业。【提供开标前 7天(报名提供报名前 7 天)“信用中国”、“中国 (略) ”、“中国 (略) ”截图并加盖公章】
5、投标人在法律和财务方面独立,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以及上述机构的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6、有效投标单位数量超过 2000 家开标现场摇号应急预案: 如出现有效投标单位数量超过 2000 家的情况,则采用下列步骤进行摇球: (一) 通过开标系统对投标单位进行随机编号,随机编号在 2000 之外的不参与摇球。(二) 从随机编号为 1至 2000 的投标单位中,通过现场摇号机方式随机抽取 1家投标单位为中标候选人。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二、获得招标公告方式: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招标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企业,可自行在江西省公共 (略) 站中下载招标公告等资料,并按限额以下不见面招投标有关要求进行投标。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因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无需现场提交原件,需将《江西省建设工程要约价响应承诺书》、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拟派建造师的建造师证原件及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有效岗位证书和通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人员证书(C类证),(施工员、质量员 (略) 政专业);“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单位公章)。拟投入的注册建造师、安全员、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的有效社保证明,社保证明的时限为连续近6个月(指开标前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社保证明应能查证属实(网上能下载截图)。
以上证书证件及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的扫描件均需加盖公章放入电子投标文件中。上述资料缺少一项或不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均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十四、开标注意事项:
(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企业不需要到场参加开标会,现场环节全部转为不见面开标系统线上操作。
(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各投标人必须在不见面开标系统页面进行在线签到,否则无法进入后续的开标环节。如投标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签到,按自动放弃处理。
(3)各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委托人必须是投标企业本单位职工,并且能够熟练的操作新点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一个项目只能有一个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人在项目开标期间必须保持在线状态。
(4)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将异议内容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本项目不见面开标大厅 “开标异议文字提问”栏中。
(5)意外情况的处理:开标场所出现下列情形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交易过程的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交易中心免责:①所涉开标项目电子服务、交易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而 (略) 站或无法使用系统;②所涉开标项目电子服务、交易系统 (略) 络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操作;③系统存在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涉密危险;④运行服务器病毒发作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的;⑤电力系统发生故障导致交易系统无法运行的;⑥其他不可抗力(地震、洪水等)原因导致开标活动无法正常进行的。出现上述所列情形,不能及时解决的,应由项目实施主体和交易中心及时进行协商。可以采取以下办法处理:(一) (略) 络故障在三小时内能排除的,项目不暂停开标,三小时内系统恢复运行后继续实施开标。(二) (略) 络故障在三个小时内未能排除的,项目暂停开标, (略) 公共 (略) 、 (略) 招标 (略) 、安福县 (略) 发布暂停通告,待系统恢复后另行通知开标。
(6)投标企业应仔细阅读吉安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下载地址 http://**),如有疑问请联系新点工作人员,联系电话:400-998-0000。
十五、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1.时间:2024年1月15日9时30分。
2.地点: (略) (略) 安福分中心。
十六、评标办法及开标程序:
1.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为:*.51元,要约价为: *.99元(其中暂列金为: /元,专业暂估价: / 元)。要约价即合同价的确定是,在经县财政评审的控制价基础上,房建工程按总价下浮 6%、市政工程按总价下浮 7%确定的总价和综合单价。
凡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企业必须响应招标要约价,未响应的作无效标处理。
2.网上查询投标单位投标文件的递交情况;查询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保证金以系统到账情况为准)及投标单位签到情况;宣布有效投标单位家数。
3.招标人对各投标单位进行系统随机编号,现场采用摇号机摇号。招标人随机抽取一家投标单位为中标候选人,再由招标人代表及招标代理查验中标候选人的《江西省建设工程要约价响应承诺书》(附件2)及相关证件证书,如查验不合格,再从其他投标人中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经确认无误后,录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4.现场宣布预中标单位。
十七、随机抽 (略) 上公示2日后,招标人向预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单位收到中标通知书后7日内和招标单位签订施工合同,开工日期以业主通知为准)。
十八、中标人应承担合同 (略) 场行情波动影响合同价款的风险,招标人对中标后的材料单价不作任何调整。
十九、履约担保的金额:本项目无需缴纳履约保证金。
二十、工期延误赔偿费:赔偿金额为合同金额的万分之二/日历天;赔偿费限额为合同价格的2%。
二十一、工程款支付办法:工程竣工验收、结算审计后付97%工程款,剩余3%作为质量保修金,质保期(一年)内无质量问题将返还(不计息)。
二十二、参加投标的施工企业必须响应本招标公告的所有内容。
二十三、招标单位有权对预中标单位提交的资格审查材料再次与江西省住建云系统和个税APP系统进行比对审查,如发现投标单位提供虚假材料骗取中标的一律按废标处理并追究法律责任。
二十四、各投标企业 (略) 管办字〔2016〕1号《关于规范公职 (略) 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的暂行规定》执行。本规定中规定的公职人员禁止持注册建造师证等身份参与工程建设项目的投标活动,否则,投标单位不得中标。违反本规定参与投标的注册建造师,一经查实,监管部门可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提交注册机关撤销其注册证书,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后果的,移交纪检监察部门依法处理。如招标公告未明 (略) 管办字〔2016〕1号规定执行。
二十五、投标保证金:为持续优化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有效降低中小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进 (略) 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信用建设,根据《关于印发政府投资项目部门实行“信用+承诺”免缴投标保证金有关事项(试行)的通知》(吉市发改公管字【2023】22号)规定,本项目可免缴投标保证金,请符合(吉市发改公管字[2023]22号)文件要求的投标人提供《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附件1),未按要求提交承诺函或者承诺失实的作无效标处理,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二十六、其它需说明事项:
1.为保证本项目的顺利实施,根据建设部、市住建局关于项目负责人和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到位到岗的相关规定,本工程招标人要求拟派建造师和施工员、质量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人员不得有在建工程,不得出现一人多岗现象,以上人员若出现上述现象,按照“赣建字【2016】6号《关于我省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的规定执行。
2.建设单位委派专人或监理人员在施工现场对施工单位进行日常考勤,要求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每月不得少于22天在施工现场,其余三大员每月不得少于25天在施工现场。招标人将根据《 (略)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重点岗位管理人员电子考勤暂行办法》(吉市建字[2020]23号)文件规定,对上述人员将进行电子考勤,形成考勤日志,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每月不得少于22天在施工现场,三大员每月不得少于25天在施工现场。建设单位每发现项目负责人不在施工现场,按每次罚款1000元,建设单位每发现其余三大员不在施工现场,按每次罚款500元。
3.除不可抗因素外,施工单位不能按合同工期完成,应承担违约责任,并向建设单位支付赔偿费。赔偿费支付办法按合同工期每推延一天赔偿合同总价的万分之二进行处罚,限额为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二。当因工期延误赔偿金额达到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二时,招标人有权终止施工合同。
4.严格控制项目设计变更和新增工程量。合同签订后,施工单位应依法履行合同,并按施工图完成相关任务。中标人应承担合同 (略) 场行情波动影响合同价款的风险,招标人对中标后的材料单价不作任何调整。本工程不清标。
二十七、本工程招标公告在江西省公共 (略) 、 (略) 公共 (略) 、 (略) 招标 (略) 、安福县 (略) 发布。
二十八、异议(投诉)受理方式
1.异议受理
招标单位:安福县工业 (略)
联系人:戴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 (略)
联系人:周女士 联系电话:*
2.投诉受理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的书面答复结果仍然存在异议的,可在收到招标人异议回复函后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投诉受理单位:安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投诉受理电话:0796-*
安福县工业 (略)
2024年1月8日
附件 1
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
致:(招标人名称)
我单位承诺如下:
1.我单位没有影响参与本次投标的不良行为记录。
2.我单位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如果存在招标文件约定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将于收到招标人书面通知 7 日内将招标文件约定的投标保证金足额缴纳至招标人指定账户。
我单位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按照弄虚作假情节严重行为追究法律责任,主动接受监管部门依法依规对我单位作出的任何处理。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
江西省建设工程要约价响应承诺书
(招标单位):
根据招标人发出的 工程招标公告,我单位对有关内容作出以下承诺,并忠实的信守和履行:
1.我单位对招标公告、招标控制价及要约价进行了认真地分析,已 (略) 场环境和生产要素价格的变化及风险,并承诺全面响应招标人发出的要约价人民币(大写): ;(小写): 元,以及要约价的组成内容, (略) 场物价波动影响合同价款的计价风险,保质保量、全面履行要约价的全部工作内容。
2.如我单位中标,将根据施工图纸及说明,以及国家现行的技术标准、规范和要求精心组织施工,保证在约定的施工期限内,工程施工质量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等级。
3.如我单位中标,我单位承诺的注册建造师和“三大员(施工员、质量员、专职安全员)”按施工要求全部到场,除不可抗力因素之外,施工期内不更换。
本项目拟派建造师为: ;证书编号: 。
4.我单位以往承建项目不存在未全员购买工伤保险情况。如我单位中标,承诺在相关县(市、区)社保经办机构为该项目所有从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并承诺近三年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如违反以上承诺,愿意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5.全面响应招标公告内容。
投标单位:(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