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明寺镇人民政府:
你镇报送的《关于审批2023年度许明寺镇产业需水完善工程可研报告的请示》(许明寺府函〔2023〕11号)及有关资料收悉。经研究,同意实施丰都县2023年度许明寺镇产业需水完善工程,现就有关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丰都县2023年度许明寺镇产业需水完善工程(项目代码:2302-*-04-01-*)
二、项目法人:丰都县许明寺镇人民政府
三、建设地点:丰都县许明寺镇坪桥村
四、主要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新建80m3钢筋混凝土蓄水池15口(配套进水渠20m/口);铺1.6MpaDN25PE灌溉管网共15000m,新增1.6MPaDN50PE灌溉管网共5900m,新修闸阀井15座;DN25闸阀150个,DN50闸阀15个;2台173FA汽油机电启动水泵抽水机(2寸/50mm)。
五、总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概算125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102.01万元,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费0.96万元,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费7.42万元,施工临时工程费4.53万元,独立费10.08万元。资金来源为涉农统筹整合资金95万元,业主自筹30万元。
六、建设工期:6个月。
七、招投标:本项目按国家以工代赈项目相关政策执行。
八、节能:该项目须按建筑节能标准设计,并按国家有关节能要求选用节能建筑材料。
本项目为推广以工代赈项目,根据《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可通过比选或竞争性谈判等方式确定施工单位。你镇要按照能用人工的尽量不用机械、能用当地群众的尽量不用专业队*的要求,认真组织当地农村劳动力参与工程建设获取劳动报酬,并优先吸纳易地扶贫搬迁群众、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其他农村低收入群体。本项目劳务报酬发放金额为10万元。你镇要按照《丰都县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积极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工作方案》要求,做好项目建设、劳务报酬发放等公示工作,每半月发放一次劳务报酬,并建立劳务报酬发放台账和收集整理好项目建设相关资料。
接此批复后,请你镇抓紧开展项目前期工作,认真落实环保、安全“三同时”制度,争取早日开工建设。
丰都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