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阳区供水直抄到户管网升级改造建设工程-金灶镇山区村供水管网建设工程(泵站1)用地规划条件审批公示
(略) 政规划[2023]2号
根据《汕头经济特区城乡规划条例》、《 (略) 经济特区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略) 人民政府令第182号)、《汕头 (略) 建设用地使用性质和容积率规划管理办法》( (略) 人民政府令第191号)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现将用地规划条件公示如下:
申请单位:潮阳区金灶镇人民政府
申请事项:用地规划条件公示
项目名称:潮阳区供水直抄到户管网升级改造建设工程-金灶镇山区村供水管网建设工程(泵站1)
用地位置:潮阳区金灶镇金溪居委东坑路东南侧
用地性质:供水用地(U11,加压泵站用地)
规划面积:536.6平方米(0.805亩)
规划技术主要指标:容积率≤2.0;建筑密度≤35%;绿地率≥10%,周边防护绿地设置应当符合相关技术规范、标准及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要求;建筑限高≤24米。(注:规划技术指标也可按专业技术规范执行)
有关上述规划的详细信息, (略) 自然资源局潮阳分局查询。凡与上述申请事项之间有重大利益关系的,依据《汕头经济特区城乡规划条例》、《 (略) 经济特区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略) 人民政府令第182号)、《汕头 (略) 建设用地使用性质和容积率规划管理办法》( (略) 人民政府令第191号)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可在公示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本分局提出申述。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联系电话:*
附图:潮阳区供水直抄到户管网升级改造建设工程-金灶镇山区村供水管网建设工程(泵站1)地块示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