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北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工程特许经营项目更正公告
一、内容:
各潜在投标人:
华伦 (略) (略) 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的委托, (略) 北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工程特许经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对已发布的招标文件更正如下:
1、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4款现变更为:招标人确定的中标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组织招标。
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原招标文件与本公告内容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沅陵县发展和改革局,电话:0745-*。
三、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地 址: (略) 沅陵县鸳鸯桥28号;
联 系 人:金先生;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华伦 (略) ;
地 址: (略) 芙 (略) *号座品B座1001室;
联 系 人:王洁、罗安梅;
电 话:0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