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土地整治项目
竣工验收前技术核查合同
项目名称:
项目地点:
委托人(盖章): (略) 土地整理中心
受托人(盖章):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略) 土地整治项目竣工验收前技术核查合同
委托方(以下简称*方): _ (略) 土地整理中心
受托方(以下简称*方): ___________ ___
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补充耕地项目管理严格新增耕地核实认定》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2〕36号)、《 (略) 财政厅 (略) 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 (略)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的通知》(川财投〔2012〕139号)、 (略) 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 (略) 土地整治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自然资规〔2022〕1号)、 (略) 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 (略) 新增耕地核定办法(试行)》的通知(川自然资规〔2020〕8号)、《土地整治项目验收规程》(TD/T1013-2013)、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土地整治项目验收和技术核查工作机制的通知》(达市自然资规发[2020]20号)等有关规定, (略) 交易 (略) 网“设计( (略) 自然资源类)”中随机抽取*方为*****土地整治项目竣工验收前技术核查单位,承担该项目竣工验收前技术核查相关工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2、项目地点:
3、项目立项及变更批复:
4、项目投资预算:预算总投资**万元,其中预算工程施工费*****万元,施工费中标价格*****万元,施工审计决算价 ****万元。
5、工程建设周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6、其他: 。
第二条 合同签订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土地整治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文件精神;
2、《 (略) 财政厅 (略) 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 (略)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的通知》(川财投〔2012〕139号);
3、 (略) 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 (略) 土地整治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自然资规〔2022〕1号);
4.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土地整治项目验收和技术核查工作机制的通知》(达市自然资规发[2020]20号);
5. (略) (略) 中标通知书。
第三条 项目复核技术依据
1、《土地整治项目验收规程》(TD/T1013-2013);
2、《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标准》(GB/T30600-2022);
3、《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07);
4、《农用地质量分等规程》(GB/T28407-2012);
5、《土地整治重大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程》(TD/T1037-2013),《土地整治项目设计报告编制规程》(TD/T1038-2013),《土地整治项目制图规范》(TD/T1040-2013),《土地整治项目工程量计算规则》(TD/T1039-2013),《土地整治工程质量检测与评定规程》(TD/T1041-2013),《土地整治工程监理规范》(TD/T1042-2013);
6、《1:500 1:1000 1:2000地形图图式》(GB/T20257.1-2007);
7、《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20),《土地勘测定界规程》(TD/T1008-2007),《地籍调查规程》(TD/T1001-2012);
8、其他。 。
第四条 工程复核主要内容
1.查验项目竣工测绘成果资料编制是否合理,检测图斑面积误差是否在允许范围内;
2.核查竣工图编制是否科学合理,是否与现场一致等;
3.核查工程数量,即是否按批准的设计完成建设任务(含变更批复);
4.查验工程质量,即是否按项目规划设计标准进行建设;
5.检查项目“七制”执行情况;
6.核查项目新增耕地地类、数量、质量等别是否达到设计要求以及土地权属调整情况;
7.检查工程移交和管护情况,以及走访调查项目区群众满意度;
8.核实项目资金预算执行及使用情况;
9.检查项目立项、招投标以及实施资料是否齐全,资料编制是否合理等。
第五条 复核时间
项目复核服务合同签订之后,*方应在3个工作日内组建项目技术核查组,并全面熟悉项目相关报验资料;其现场复核工作时间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在项目核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即时书面反馈给*方,以便*方以书面整改函告之业主督促施工、监理单位进行整改。
第六条 复核要求
项目全覆盖核实(即100%)。即通过对文件资料、建成工程进行室内和实地全面查验,核实耕地质量提升情况(含新增耕地面积、粮食产能);核实项目建设任务完成情况、工程质量情况、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依据审计报告)等;具体如下:
(一) 工程复核数量要求
采用测距轮、皮尺等工具进行线形工程长宽测量(包括规格),核实其上报数量是否一致;全面核查所有单项工程是否已完成并上图标注;采用航测等测绘仪器对圈定的建设面积进行核查;对于归并田块、削减田坎新增耕地地块的复核以整理前后实测田坎净减少面积作为新增耕地面积;
(二) 复核单项工程质量要求
1、 (略) 国土资源局《关于印发< (略) 地方投资土地整治项目验收工作细则(试行)>等四个细则的通知》(达市国土资发[2016]36号)文件执行;
2、按批准的项目规划设计标准(含变更批复)执行。
第七条 竣工后涉及工程变更(含部分未建设)而又没变更批复的项目,不得进行竣工技术复核。
第八条 踏勘时,应随机走访当地村民,调查项目区干部群众对项目工程满意度并记录在册。
第九条 工程复核中隐蔽工程的认定
项目隐蔽工程数量的复核以项目监理、项目业主和施工方共同签证的工程量为依托,以审计认定量为准,并以实时施工影像为佐证。
第十条 技术复核工作成果
依据《土地整治项目验收规程》要求,技术复核工作成果应包括:1、项目竣工验收前技术核查报告;2、整改函;3、相关图纸、工作底表、影像资料及其他附件;4、上述成果电子文件数据光盘。
第十一条 工程复核工作经费
根据《 (略) 财政厅 (略) 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 (略)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的通知》(川财投〔2012〕139号)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土地整治项目验收和技术核查工作机制的通知》(达市自然资规发[2020]20号)等有关规定,确定该项目工程复核费用总价款:***万元(大写: ****人民币)。
工程复核费用支付:项目复核合格,通过上级项目验收,取得验收有关指标证书并通过在线备案后,由*方一次性通过*方基本帐户付清复核费用。
第十二条 *方的权利与义务
1、*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内向*方提供项目技术核查所需的基础资料。
2、*方负责对*方开展工程复核情况过程进行监督检查,有权提出自己的建设性意见;并督促*方按本合同约定按时保质完成工程复核任务。
3、若*方书面申请对*方提出的建设性意见有疑惑的地方(含偏差),*方有义务解读。
4、*方应按合同规定及时拨付项目工程复核费。
第十三条 *方的权利与义务
1、*方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核查委托协议等相关要求开展工程技术核查工作,对出具的技术核查报告真实性、准确性、科学性负责。
2、在项目工程核查过程中,*方若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玩忽职守、行贿受贿的,一旦发现则取消该单位的核查资格,并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方不支付任何费用;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和要求于合同签订日起30日内完成工程复核工作,并向*方提交工作成果。
4、*方将技术核查基本合格但还需整改的项目书面函告*方,*方再书面函告业主,并督促业主组织施工、监理等相关单位限期整改,整改完成后,*方确认无误并再次核查后,及时将业主报送的书面整改报告(含影像资料)连同核查报告一同报送给*方。
5、*方将一次核查不合格的项目书面函告*方,以便*方及时告之业主组织施工、监理等相关单位对核查中提出的问题限期进行逐一整改;整改后由*方对项目进行重新复核(重新复核可无偿服务1次);若合格,*方编制核查报告报送*方。
6、本合同约定的工程复核费用包括*方承担技术核查资料收集、编制、现场踏勘、实测、评定、测试、分析、检查、成果评定及所需设备和工作人员的工资、差旅、保险及其他费用的开支等费用、工程复核费用实行*方包干使用,工作过程中*方人员及其他工作人员造成自身或给第三方造成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由*方承担全部责任。
7、按照土地整治项目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妥善保管项目档案资料,确保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连续性,并按照*方的要求向*方移交。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
1、**双方均应保护该项目规划设计成果、图件、技术信息、资料及其他商业秘密,未经对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或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法律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
2、本合同成立后,因任何一方的原因导致该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或合同全部或部分无法履行,应向对方支付工程复核费用10%的违约金。
3、*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时间提交工作成果和相关资料的,给*方造成损失的,应向*方进行赔偿(等值)。
4、*方未向*方提供约定的资料、工作条件或因业主配合造成延期的,复核工作时间顺延,*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5、*方或*方工作人员失职、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故意或过失导致核查报告不真实或未获得上级复查通过的,*方应立即无偿重新核查,或全额返还*方支付的费用,给*方造成损失的,*方应全额赔偿。
第十五条 争议解决
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交项目所 (略) 起诉。
第十六条 合同组成与效力
1、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一式*份,*、*两方各二份。
2、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 (略) 、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政策调整导致合同全部或部分无法继续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3、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双方认可的来往传真、函件、会议纪要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方名称(签章): *方名称(签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
开户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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