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略) 市部署安排,结合我县实际,县安委办牵头起草了《全椒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征求意见稿)》。现征求各地、各部门意见,请于2024年2月28日下班前书面反馈县安委办(无意见也请书面反馈,反馈时备注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李家侠 *
邮箱:*@*63.com
全椒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2月23日
全椒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征求意见稿)
为认真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 (略) 决策部署, (略) 县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范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略) (略) 安委会统一部署,结合全椒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着力消减重大安全风险,着力消除重大事故隐患。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八大行动”,统筹推进“十个专项整治”,落细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在安全理念、安全责任、安全规划、安全法治、安全标准、安全科技、安全工程、安全素质等方面补短板、强弱项,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推动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加快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推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
二、主要任务
通过三年治本攻坚,全县各级党委政府、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统筹安全发展理念更加牢固,坚守安全红线的意识更加强烈,责任更加明晰,消减重大安全风险、消除重大事故隐患更加主动;重点行业领域健全完善“一件事”由牵头部门组织推动、各相关部门齐抓共管,全链条排查整治重大事故隐患的责任体系、安全监管能力显著提升;2024年底前消除2023年及以前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存量,2025年底前有效压减重大事故隐患增量,2026年底前形成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的常态化机制;针对重大安全风险的一批“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措施落地见效,本质安全水平大幅提升;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有效防范一般事故,实现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双下降”,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一)安全生产责任落实行动。
1.以县安委会名义开展安全生产督导,组长由县安委会成员单位科级干部担任,成员相对固定,每季度对各镇、经开区开展一次不少于1天的督导,聚焦阶段性重点任务、重点行业专项治理、重点时段突出问题,强化全过程督促指导,帮助各地找准安全生产领域源头性、根本性问题。
2.压实地方党委政府安全生产责任。充分发挥安全生产考核“指挥棒”作用,促进地方党委、政府认真学安”的政治责任,牢固树立不能以牺牲人民的生命为代价的观念,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安全生产履责述职和“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报告制度,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开展重要节日和重大活动针对性督查检查。
3.压实行业部门安全生产责任。按照《全椒县安全生产“三管三必须”责任清单》《全椒县“三管三必须”责任清单实施意见》要求,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强化监管执法,依法依规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行业领域管理职责的部门,在履行行业管理职责的同时,必须履行行业安全生产职责,将安全生产工作作为行业领域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坚决贯彻落实有利于安全生产的标准规范、政策措施,指导、督促企事业单位加强安全防范。其他有关部门结合本部门工作职责,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支持保障,在组织人事、干部考核、宣传教育、责任追究、产业政策、安全投入、科技装备等方面统筹考虑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各项支持政策,共同推进安全发展。
4.压实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责任。会同县委党校落实国家培训方案,集中开展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专题安全教育培训,按照“中央党校主课堂+省、市、县(区、市)分课堂”同步的模式,推动相关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教育培训全覆盖,其中:2024年,重点开展矿山、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和 (略) 消防安全责任人集中培训;2025年,重点开展金属冶炼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重点文物保护等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集中培训;2026年,重点开展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责任人集中培训。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结合实际,组织对未覆盖到的有关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开展安全教育培训。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每季度带队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检查(高危行业领域每月至少1次)。
(二)深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行动。
5.总结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经验做法,围绕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在全县全行业推广、学。推动将消防信息化、物联网技术、智慧消 (略) 生命线工程建设,强化火灾风险监测预警。发动镇消防站所、综合执法队等基层力量加强家庭作坊、经营性自建房等“小场所”检查巡查,及时纠治动态火灾隐患。
8.深化城镇燃气专项治理。深化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常态化推进燃气行业管理部门牵头,公安、交通运输、商务、市场监管、消防等部门(机构)参与的排查整治工作,组织经营场所依法安装燃气泄漏报警装置。严格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监管,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伪劣燃气具行为。严格实施燃 (略) 场准入和安全生产标准化,推动“小、散、弱”企业整合提升, (略) 场秩序。持续推进燃气老旧管道更新改造。严格燃气经营许可、气瓶充装许可审批及事中事后监管,督促燃气经营者按规定进行入户安检。深入开展气瓶、压力管道等涉燃气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加大燃气用具产品生产、流通、销售等环节监督抽查力度。
9.深化危险化学品专项治理。常态化开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消地协作”专项检查督导。强化高危工艺企业安全整治提升和安全风险管控,持续优化重大危险源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实施“互联网+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和化工园区安全提质工程,推动危险化学品安全数字化智能化转型。深化精细化工企业反应、油气储存场所安全评估。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强化托运、承运、装卸、车辆运行等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监管;加强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 (略) 、学校等单位的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管理;强化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管理,建立部门联动、区域协作、重大案件会商督办制度,形成覆盖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转移、运输、利用、处置等全过程的监管体系。
10.深化道路交通专项治理。建立健全道路运输企业、道路运输车辆和驾驶员信息共享机制。严格落实典型和严重道路交通事故深度调查制度,倒查道路交通安全各相关环节存在的问题漏洞。加强交通运输新业态管理服务,加大对新能源公交车、新能源出租车运营安全性的监督管理力度,强化重中型货车、面包车、长途 (略) 际包车、危险货 (略) 公共交通企业安全监管,综合应用各类监控数据,依法严厉查处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深化货车非法改装、规范行车专项整治,健全货车非法改装联合监管工作机制,将车辆超限超载治理纳入安全生产考核,严厉打击“大吨小标”“百吨王”、倒卖合格证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分析研判和监测预警,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及时消除隐患。构建适应新形势的农村出行运输服务体系,鼓励农村客运车辆安装使用卫星定位装置和视频监控装置。深入开展农村地区交通安全宣传工作,深化意识提升专项行动。
11.深化建设工程施工专项治理。 (略) 政、公路、水利、电力等工程专项整治。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推动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标准化规范化。加强基坑工程、模板支撑体系、脚手架工程、暗挖工程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突出高处坠落、坍塌、起重伤害、中毒和室息事故防范, (略) 场和施工现场联动,严厉打击转包、违法分包、审批手续不全、盲目赶工期抢进度、不按方案施工等违法违规行为。推动智慧工地建设,实施建设施工全生命周期管理。加大对重大工程、重点地区、高风险时段的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施工安全管理,强化农村住房安全监管。
12.深化工贸安全专项治理。以粉尘涉爆、金属冶炼、有限空间作业为重点,强化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深化工贸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淘汰、改造落后生产设备和工艺,推动粉尘涉爆企业采用自动打磨抛光、湿法除尘工艺,建材企业搬运码垛、清仓清库、投料装车、高温窑炉等安全风险较高的岗位“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
13.深化其他行业领域专项治理。开展校园安全、民政机构安全、水上交通安全、农林渔业安全、商贸服务业安全、文化旅游场所安全、医疗卫生托育机构安全、特种设备安全、体育场馆和设施安全、林业安全、粮油储备安全、油气长输管道安全、电力安全等专项治理。
(三)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行动。
14.因地制宜建立完善各类发展规划的安全风险评估会商机制,有效衔接国土空间规划和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成果等,严格准入,强化重大安全风险源头管控。
15.健全完善生产经营单位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完善并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完善行业领域专家、企业退休技安人员以及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参与排查整治工作的长效机制,加大支撑保障力度,提高排查整治专业性。对于未开展排查、明明有问题却查不出或者查出后拒不整改等导致重大事故隐患长期存在的,参照事故调查处理,查清问题并依法依规严肃责任追究。
16.完善政府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督办制度,建立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审核把关销号机制,加大专业指导力度,确保重大隐患闭环整改到位。2024年底前建立健全分区域、分行业重大事故隐患统计分析机制,对进展缓慢的及时采取函告、通报、约谈、曝光等措施。按照《 (略)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进一步加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监督管理。
17.健全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2024年底前完善数据库运行管理机制,实现企业自查上报、督导检查发现、群众举报查实等各渠道排查的重大事故隐患全量汇总,推动重大事故隐患信息共享集中。及时将重大事故隐患信息通知到相关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实行清单制管理并动态更新整改落实情况,推动照单逐条整改销号。
(四)开展安全科技支撑和工程治理行动。
18.加快推动安全生产监管模式向事前预防数字化转型,推进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等技术与安全生产融合发展,持续加大危化品重大危险源、矿山、建筑施工、交通运输、水利、能源、消防、金属冶炼、粉尘涉爆、烟花爆竹、油气储存等行业领域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应用和升级改造力度,2024年底前建设完善危化品、非煤矿山等高危企业安全生产电力监测分析系统,2025年底前实现危化品重大危险源、非煤矿山、重点粉尘涉爆等企业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全覆盖,2026年底安全生产风险智能化管控能力显著增强。
19.落实在用设备报废标准,加大危化品、非煤矿山、工贸、烟花爆竹、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燃气等行业领域淘汰更新力度。依法加快推进“小散乱”企业有序关闭、老旧直流内燃机车报废、老旧渔船更新改造、老旧化工生产装置改造提升、“大吨小标”货车违规生产销售治理,2025年底前推动变型拖拉机全部淘汰退出。聚焦突出重大风险隐患,加大安全生产科技项目攻关力度,加快突破重要安全生产装备关键核心技术。大力推进“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提升非煤矿山、危化品、烟花爆竹、民爆等行业领域自动化、智能化水平。推进小型生产经营场所、经营性自建房、老旧住宅小区安装早期火灾报警和灭火装置。推进道路运输车辆主动安装应用安全装置。
20.深入开展老旧场所消防设施升级改造、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水库除险加固、电梯安全筑底、应急逃生出口和消防车通道打通等工程治理行动。组织开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违法违规专项治理。2025年底前基本实现城镇建成区消防供水全覆盖、存在安全隐患自建房整治全覆盖,持续推动安全基础设施提质增效强化本质安全。
(五)开展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素质能力提升行动。
21.推动危化品、非煤矿山、金属冶炼、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深化提升,严格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以及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将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有关要求作为培训考核的重要内容。推动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严格电气焊作业等特种作业人员管理,严格遵守消防安全、生产安全等操作规程。
22.结合各行业领域实际情况,2024年底前全面细化完善生产经营单位各类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频次、内容、范围、时间等规定要求,健全教育培训效果督导检查机制,切实强化教育培训动态管理。落实有关从业人员的安全准入机制以及不符合安全条件要求的退出机制,提升从业人员整体能力水平。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对外包外租等关联单位的安全生产指导、监督,将接受其作业指令的劳务派遣、灵活用工等人员纳入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严格安全培训和管理,切实提升有关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和能力。
23.聚焦从业人员疏散逃生避险意识能力提升,推动生产经营单位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疏散逃生演练(高危行业领域每半年至少一次),让全体从业人员熟知逃生通道、安全出口及应急处置要求,形成常态化机制。推动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全面依法建设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满足安全风险防范和事故抢险救援需要。
(六)开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体系建设行动。
24.学,强化专业应急救援支撑保障。
29.聚焦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强化基层安全监管执法人员能力培训。三年内,组织全县安全监管执 (略) 委党校企业主要负责人培训班,跟班集中培训。推动各有关部门开展形式多样的执法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培训系统化规范化水平。组织对高危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分级开展安全执法指导帮扶。大力选聘执法技术检查员参与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完善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辅助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机制,切实提升基层安全监管能力。推动保险机构积极参与高危行业领域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八)开展全民安全素质提升行动。
30.全面推进“案例教育法”,加强全民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育公众安全意识,持续开展消防案例“敲门行动”,聚焦“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这个主题和目标,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安全宣传咨询日等活动,将安全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引导公众践行安全的生产生活方式,运用“案例教育法”推动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法治宣传教育。制作安全生产警示专题片,在县委常委月度扩大例会播放。推动在电视等媒体设置安全生产专题栏目,定期讲解安全生产知识、介绍安全生产典型经验做法、曝光存在的突出问题,制作播放安全警示宣传片,强化典型事故教训吸取。因地制宜加快建设安全科普宣传教育和安全体验基地。
31.深化公路水运建设“平安工程”“平安农机”“平安渔业”“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安全文化示范企业等示范创建工作,在全县评选一批安全生产工作先进的企业、单位和个人,强化示范引领作用。
三、进度安排
从2024年1月至2026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4年1月至4月)。印发《全椒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各镇、全椒经济开发区、各有关部门制定子方案,对开展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作出具体安排,2024年3月15日前将各自实施方案报县安委会办公室。
(二)专项治理阶段(2024年5月至2025年12月)。各镇、全椒经济开发区、各有关部门按照实施方案,有序推进“八大行动”,统筹推进“十个专项”,对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和重点单位场所、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深入细致排查治理,建立完善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实施,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6年1月至2026年9月)。动态更新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推广有关地方和标杆企业的经验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动建立健全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总结评估阶段(2026年10月至12月)。深入分析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落实。结合各地各部门经验做法,形成一批制度成果,在全县推广。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全椒经济开发区、各有关部门和县属重点企业要召开专题会议动员部署,建立完善信息汇总、动态研判、晾晒通报、督导检查等机制,切实加大督促推动力度。各镇、全椒经济开发区主要负责同志要定期组织研究安全生产治本攻坚有关工作,听取进展情况汇报,协调解决跨地区、跨部门安全生产突出问题;有关成员单位要加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工作的跟踪分析,及时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定期向分管负责同志汇报安全生产治本攻坚情况并提供工作建议。县直有关单位要加强督促指导,推动落实属地安全责任。全面规范并建立县级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任务清单,明确治本攻坚责任分工和工作目标,按程序报上级安委会办公室备案。将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列入党政领导干部必修课程,突出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方面的内容,加强经常性教育培训。县安委会办公室将成立工作专班,加大统筹协调和督促推动力度,各镇、全椒经济开发区也要成立相应专班,协调推动本地区治本攻坚工作。
(二)加强责任落实。县安委会统筹做好全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组织推动。各镇、全椒经济开发区负责制定并实施本地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县直有关单位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依据《全椒县安全生产“三管三必须”责任清单》,围绕各自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或重点检查事项,分别制定下发本部门单位的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子方案。具体分工如下:县教育体育局牵头负责校园、体育场馆和设施安全,县民政局牵头负责养老服务、儿童福利等机构安全,县生环分局牵头负责废弃危险化学品安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负责建筑施工、燃气、自建房、群租房、大跨度建(构)筑物安全,县公安局牵头负责道路交通安全,县交通运输局牵头负责道路运输、水上交通运输安全,县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农机和渔业船舶安全,县水利局牵头负责水利行业安全,县文化和旅游局牵头负责文化旅游场所安全,县卫生健康委牵头负责医疗卫生托育机构安全,县应急管理局、县经信局牵头负责非煤矿山安全,县应急管理局牵头负责危化品、烟花爆竹、工贸安全,县市场监管局牵头负责特种设备安全,县林业局牵头负责林业安全,县发展改革委(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牵头负责粮油储备安全、油气长输管道安全、电力安全,县消防救援大队牵头负责消防安全。
(三)加强安全投入。各地要强化工作投入,合理安排相关经费,切实做好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各项任务措施的支撑保障。各有关部门单位要聚焦制约安全生产的重点难点问题加强统筹规划、落实整治资金,一张蓝图绘到底,以久久为功的劲头持续推进“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等治本之策,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督促企业单位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力度,严格执行《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在企业绩效考核中把安全投入作为重要考核内容,严防低价中标影响企业正常安全投入。
(四)完善法规制度。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进一步强化法治思维,聚焦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推动不断完善有关工作规定要求,健全常态化工作机制,切实提升安全生产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强制性标准监督落实,积极培育发展安全生产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从源头上提升安全防范能力。因地制宜加强安全生产法制化建设。
(五)强化正向激励。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用好正向激励手段,在党政领导干部考察、评优评先等工作中注意了解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开展情况,按照党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治本攻坚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相关领导干部在同等条件下可按规定优先提拔晋升。要加大治本攻坚工作中成绩先进单位的通报表扬力度,强化正面典型引导和示范引路,以点带面推动整体工作水平提升。
(六)强化考核巡查。县安委会将把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作为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督导重点,拉开考核梯次并如实向县委县政府报告,将考核结果作为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优化考核巡查方式方法,坚持“多通报、多调度、多发督促函、多暗访”长效工作机制,建立完善安委会督办交办制度,对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不力等突出问题及时约谈、通报、曝光。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也要结合实际,建立健全督导督办、责任倒查等各项工作机制,紧盯重点行业,突出重点地区,紧抓与群众密切相关的区域和点位开展督导检查,严格问责问效,推动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落实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