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安庆 (略) 2023年12月份第六批次采购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编号:ZB*)
安庆 (略) 招标服务中心受安庆 (略) 的委托,对安庆 (略) 2023年12月份第六批次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已完成评标工作,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项目相关情况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开标日期:2024年1月9日
二、评标结果
标段名称 | 包号 | 项目名称 | 中标候选人 |
一标段:分公司物资 | 包1 | 宿 (略) 新院区一期建设项目配电工程柴油发电机采购 | 取消采购 |
二标段:市公司非物资 | 包1 | 2024年安庆 (略) 物业分公司物业服务 | 第一中标候选人: (略) 政文 (略) |
三标段:分公司非物资 | 包1 | 安庆 (略) (略) 后勤服务业务外委 | 第一中标候选人:安徽皖信 (略) |
公示期:三天
三、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安庆 (略) 招标服务中心
地 址: (略) 宜秀区大桥街道叶祠路9号
联系人:梁工、吴工
电 话: 0556-*
以上结果,特此公示。如投标人有异议,请向安庆 (略) 招标服务中心反映。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提出投诉。
四、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招标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项目活动的投标人;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特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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