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璧山区生态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4年8月19日—2024年8月23日。环评文件查询方式http://**。
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63.com,传真:*。通讯地址: (略) 璧山区行政服务中心,邮编:*。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11 | *申科技电池壳生产项目 | (略) 璧山区青杠虎峰大 (略) 103号(新能源装备产业园) | (略) | 重庆 (略) | 本项 (略) (略) (略) 璧山区青杠虎峰大 (略) 103号已建厂房,购置焊机、管制机、开卷机、清洗机、悬切机等生产设备,建设*申科技电池壳生产项目,建成后可达到年产电池壳2000吨。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的0.6% | (1)废水 生活污水进入标准厂房已建的生化池(格栅+厌氧+沉淀,50m3/d)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园 (略) ,再进入高新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璧南河;生产废水和地面清洁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初沉隔油-调节-破乳-气浮-厌氧-好氧-二沉,处理能力15m3/d)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后流入高新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后排入壁南河。 (2)废气 废气经加强车间通风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3)噪声 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来自生产中各种生产设备运行时所产生的噪声,为了降低拟建项目营运期对周围环境造成噪声影响,应根据环境影响报告要求通过采用建筑隔声消声、选用低噪声设备等措施,同时采取合理的平面布局来减小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 新建1个一般固废暂存间,面积为30m2,一般固废暂存间满足“三防要求”(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 新建1个危险废物贮存点,面积为20m2,满足“六防措施”(防风、防晒、防雨、防漏、防渗、防腐),张贴相应标识牌。危险废物分类经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点内,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危废台账、管理制度张贴上墙,按相关规范记录危险废物产生、转运台账,并保留电子档/纸质档;含油废金属作为危险废物暂存于厂区含油废金属危险废物贮存点,采取六防措施,并设置渗滤液收集沟和收集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