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生态环境部发布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相关要求,现将山东 (略) 多用途智能精密伺服压力机的研发及产业化应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多用途智能精密伺服压力机的研发及产业化应用项目
生产规模:年产智能精密伺服液压机800台套、精密高速冲床300台套、粉末冶金液压机300台套
建设单位:山东 (略)
建设地点: (略) 东沙河街道高铁新区鲁班智能制造产业园内,德艺巷东侧、望春街南侧、 (略) 北侧
项目投资:总投资*万元
建设性质:扩建
占地面积:项目占地面积约110亩,总建筑面积*m2,主要建设4座生产车间及1座办公研发楼。
建设内容:新上大型数控机加设备、自动化配套设备、高端制造工艺配套设备等,建设一条智能精密生产线,原材料为外购钢材、铸件、精密元件等,生产工艺流程为“原材料-下料-焊接-回火-抛丸-机械加工-组装-喷涂-装配-调试-发货”,项目建成后可年产智能精密伺服液压机800台套、精密高速冲床300台套、粉末冶金液压机300台套。
二、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及采取治理措施的概况
1、废气
抛丸产生的粉尘经配套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项目设置两间密闭打磨房,腻子打磨粉尘经各自配套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有组织排放。喷漆房喷漆、晾干废气 (略) 收集后,经“纸盒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D座生产车间喷漆房废气通过15m高的排气筒排放,E座生产车间喷漆房废气通过25m高的排气筒排放。下料切割粉尘、机械打磨粉尘、焊接烟尘经过移动式烟尘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排放的有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中表1中重点控制区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有组织颗粒物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标准限值。VOCS、二*苯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表2中通用设备制造业(C34)行业标准要求,VOCs排放浓度限值70mg/m3、排放速率限值2.4kg/h,二*苯排放浓度限值15mg/m3、排放速率限值0.8kg/h。
无组织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厂界无组织VOCs、二*苯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表3中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VOCs:2.0mg/m3;二*苯:0.2mg/m3)。厂区内无组织VOCs排放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2019)附录A表A.1厂区内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监控点处1h平均浓度值6mg/m3,任意一次浓度值20mg/m3要求。
2、废水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经市 (略) 排入国电银河水务(滕州)有限公司深度处理。
3、固体废物
一般固废:下脚料、焊渣、废焊丝、废包装、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烟尘净化器收集的粉尘、废布袋、废腻子桶、废水性漆桶,收集后暂存于车间内一般固废暂存区,外售综合利用。
危险废物:设置危废暂存间1座,位于D座生产车间外南侧,危险废物包括废活性炭、废过滤纸盒、漆渣、废包装桶(废油漆桶、废稀释剂桶)、废催化剂、废机油、废机油桶、含油废抹布、含油废铁屑、废切削液、废切削液桶,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危废资质的单位定期处置。危险废物暂存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标准要求。
生活垃圾存放于有盖的垃圾桶内,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4、噪声
项目采取隔声、减震、吸声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限值要求。
5、风险
本项目所用原辅料主要为油漆、机油等,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中风险识别范围和类型,机油、切削液、漆料中的二*苯、正*醇属于危险物质。本项目危险物质数量与临界量比值Q<1,风险进行简单分析。
在落实火灾风险防范措施、废气处理系统故障风险防范措施、原料贮存安全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要求后,项目环境风险水平可接受,工程风险能够得到有效控制。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山东 (略) 多用途智能精密伺服压力机的研发及产业化应用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要求, (略) 国土空间土地利用规划,不在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范围内,符合“三线一单”管控要求和“三区三线”要求,符合省、市相关环保管理要求;在采取污染防治、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后,各类污染物均可稳定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得到妥善处置,满足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风险能够有效控制,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综上分析,在全面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前提下,从环保角度而言,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四、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山东 (略)
建设地点: (略) (略) 东沙河街道高铁新区鲁班智能制造产业园内,德艺巷东侧、望春街南侧、 (略) 北侧
联系人:李经理
联系电话:*
五、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山东 (略)
联系人:刘工
电话:*
信箱:*@*q.com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注意事项
1、环境影响报告表征求意见稿的全文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表的方式和途径
(1)环境影响报告表征求 (略) 络链接为:
链接: http://**-tO3XKTYJE6I5lo7A
提取码: 589h
(2)查阅纸质报告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联系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查阅环评纸质报告表,查阅或索取与拟建项目有关的其他补充信息。
2、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拟建项目影响范围内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或关心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其他公众。
3、公众 (略) 络链接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公众意见表的内容和格式,由生态环境部制定。2018年10月,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48号),正式发布了公众意见表。公众 (略) 络链接为:
4、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及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供意见:
(1)通过E-mail方式;
(2)直接打电话的方式;
(3)写信的方式。
5、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意见。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公示时间为2024年7月8日至2024年7月19日。
山东 (略)
2024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