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高县教育局
关于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质量督导评价定级认定结果的公示
依据《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海南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质量督导评价实施方案>的通知》(琼教督〔2023〕13号)《临高县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质量督导评价实施方案》《临高县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质量督导评价年度工作计划》确定的评价标准及程序要求,在各有关学校申报的基础上,经材料审查和过程性督导评价,2023年12月8日至16日,我局组织两个督导评估组分别对博厚中学等9所义务教育学校开展了审核性督导评价。
根据督导评估组对各有关学校的督导评价意见,经局党委会议审定,并经公示无异议,现认定皇桐中心学校、临高创新学校、调楼中心学校、和舍中学、美良中学、澜江学校、临高思源实验学校为“县A级学校”;认定博厚中学、皇桐中学为“县B级学校”。
临高县教育局
2024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