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现将平沙新城加油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平沙新城加油站项目
建设地点: (略) 金湾区平沙新城起步区文楼路西北侧、清泉路东北侧( (略) 金湾区平沙镇文楼路108号)
建设单位:中 (略) (略)
公示内容:平沙新城加油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详见附件。
附件:(终稿)工作组意见
公示时间:2023年7月31日—2023年8月31日(不少于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熊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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