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拟同意按照下列事项设置该机构:
设置单位(人):诸暨聚元 (略)
类别:医务室
名称:诸暨聚元堂中医门诊部
选址: (略) 浣东 (略) 16-10、16-11
性质:营利性医疗机构
所有制形式:个人
注册资金:*元人民币
服务对象:社会
诊疗科目:中医科/内科专业;针灸科专业;推拿科专业。
根据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简化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审批工作的通知》(浙卫发〔2019〕28号)精神,我局对该医疗机构申请执业登记的基本情况内容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2024年10月30日—2024年11月5日。如有异议,请在2024年11月5日前,以信函 (略) (略) 医政医管科反映,信函以寄件日邮戳为准。以组织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暨阳 (略) 45号, (略) (略) 医政医管科,邮编*。
(略) (略)
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