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霞镇 (略) 产业园区兴隆路 * 期工程
(略)
本招标项目曲霞镇 (略) 产业园区兴隆路 * 期工程已由 (略) 市曲霞镇人民政府 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略) 市曲霞镇人民政府, (略) 事宜。建设资金来源自筹。 (略) 条件, (略) 。
2. (略) 范围及付款方式
2.1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 (略) 市曲霞镇兴隆路
(2)规模:兴隆路西起陈公大道,东至工业路,道路全长 * 米,道路新建同步敷设雨污水管道。
(3)预算参考价: *** . * 元。
(4)工期要求: * 日历天。
(5)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
图纸及清单中注明的的道路、雨污水管道等内容。
2.3付款方式
(略) 施工预付合同价的 *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合同价的 * %,竣工验收合格 * 年后付至审计价的 * %,余款竣工验收合格两年后 * 次性付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 * 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建造师 * 级](含)以上,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满足下列条件之 * :
(1)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
(2)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必须是原合同工期已满且自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是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 * 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的。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若工程已竣工验收,但通过系统查询仍显示有在建工程的,须提供竣工验收报告原件扫描件编入投标文件;若属于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须提供变更手续原件扫描件编入投标文件。相关证明材料在“ (略) 需其他材料”中扫描上传,投标截止后不再接受相关证明或手续,若投标时应提供但投标文件中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作有在建工程。若评标结果公示阶段被投诉有在建工程,调查属实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接 (略) 罚。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1)业绩:无要求
(2) (略) 投 (略) 政处罚。
(3)投标人 (略) 为( (略) 为的界定参照国发[ * ] * 号文、发改办财金[ * 号文)。如果 (略) 为自曝光之日起已超过最长公示期限,但在信用 (略) 站仍在公示,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作出 (略) 为认定机关出具的已修复证明,即可视为已修复。否则, (略) 为处理。
(4)投标人不得被列 (略) 人名单,具体详见:苏信用办[ * ] * 号文。
(5)投标人不得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为准。
(6)其他: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 (略) 会保险;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7)投标人应 (略) (略) 发布的《 * 年度 (略) 市国有资金投资工程限额以下项目预选承包商名录》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中;
3.4本次招标是否接受标联合体投标。
□接受 ?不接受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申请人于 * 年 1 月 5 日起至 * 年 1 月 7 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 * 时至 * : * 时,下午 * : * 时至 * : * 时至泰 (略) 文件等相关资料。
4.2购买招标文件时须递交下列材料
① (略) 文件时另须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格式见附件 *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 (略) 文件时另须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章)、法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略) 保证明材料复印件( (略) 保证明材料的要求按照泰住建[ * ] * (略) )。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 . * 元(现金),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见附件
本项目采用合理低价法确定中标人
6. .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市曲霞镇人民政府
地址:
(略) 市曲霞镇
联系人:
电 话:
封主任
***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建维 (略)
地址:
(略) 市国庆 * 村 * 区 * 号楼
联系人:
凌玲
电 话:
***
日 期:
*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