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3-2024年天津联通工程建设项目综合监理服务商集中招标项目)(招标编号:HBTZ-TJLT-23012)已由中国 (略) (略)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 (略) (略)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资金已落实,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中国 (略)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2.2采购内容:天津联通管线建设类、局房设备安装类、局房土建改造类等工程的综合监理服务。
2.3预估规模:预算金额450万元(不含税)。
2.4建设地点: (略) 。
2.5监理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2.6质量标准:合格。
2.7技术标准要求:满足技术规范要求。
2.8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9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折扣最高限价为5.8折。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10 中标人数量:3人。
中标比例:第一名:预算160万元,份额35.56%,实施区域:天津联通西青、静海、河西、津南、南开、红桥分公司;
第二名:预算150万元,份额33.33%,实施区域:天津联通北辰、武清、河东、东丽、和平、河北分公司;
第三名:预算140万元,份额31.11%,实施区域:天津联通塘沽、大港、宝坻、蓟州、汉沽、宁河分公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企业状态为存续且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
3.2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若投标人为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五证合一(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须提供投标人注册所在地税务局出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通知书或税务局官网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截图做为有效证明。
3.3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3.3.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合格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投标人须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
3.3.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合格有效的通信工程监理专业*级及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专业*级及以上资质或依据《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建市〔2020〕94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同专业、同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投标人须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
3.4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应具有“通信工程专业类项目”工程建设项目监理业绩合同累计金额450万元(含)及以上(时间及金额以发票为准)。须提供业绩列表、合同及对应发票复印件。
(一)业绩列表提供要求:包含项目名称、采购物资名称、完成情况、合同金额、对应发票金额及发票编号。
(二)合同及发票复印件提供要求:合同形式包含“采购合同”或“框架协议”,对于合同,需提供合同及对应发票复印件;对于框架协议,需提供框架协议、对应订单及发票复印件。发票应与合同或订单存在关联关系,否则将不予计取。
3.5团队要求
3.5.1、项目总负责人1名:为本项目配置的本地企业主要负责人或外地企业驻津办事处负责人,具有5年及以上工作经验,具有通信专业或房屋建筑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资格。
3.5.2、总监理工程师1名:具有8年及以上工作经验,具有通信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资格、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为通信工程或机电安装工程)。
3.5.3、专业监理工程师至少6名:具有3年及以上工作经验,其中具有通信专业或机电安装工程中级及以上职称资格至少5名,具有房屋建筑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资格至少1名。
3.5.4、专职现场安全监理员至少2名:具有3年及以上工作经验,其中具有通信专业或机电安装工程中级及以上职称资格至少1名,具有房屋建筑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资格至少1名;安全员C证(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通信行业主管部门颁发)。
3.5.5、专业监理员至少6名:具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验,具有通信专业或机电安装专业初级及以上职称资格。
3.5.6、调度员至少1名:具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验,熟悉通信行业工作特点,及时安排调度必要资源,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3.5.7、资料员至少1名:具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注:上述人员要求的工作经验年限均须提供列表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说明。
备注:
1).投标人应提供法人给予项目总负责人的任命书(若法人亲自担任项目负责人,可以不提供)。投标人应提供法人给予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专职现场安全监理员、专业监理员、调度员、资料员的任命书。投标人在中标后,只有被任命的人员才能参与本次招标涉及的项目监理工作。
2).以上人员均应是投标人的合同制员工。提供以上全部人员的身份证(正面、反面)复印件、提供以上全部人员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的劳动合同复印件、以投标人名义为以上全部人员缴纳的2023年1月至2023年6月之间连续6个月社保证明复印件、近三个月内本人手持身份证人员信息面半身免冠照片、相应资格证书复印件。上述所有材料均需在有效期内,若不同投标人提供的被任命人员信息重复,则投标人均被否决。
3).投入本项目的所有人员均不得兼任或复用,兼任或复用的人员均不予认可。
4).协议履行期间,监理人员更换比例要求: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每年人员更换比例不得超过10%,投标人须提供承诺。未经招标人同意,投标人私自更换监理服务人员,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
5).投标人须承诺,为满足项目实施进度需要,投标方需按应答配置相应的监理人员,并根据项目工期要求,适当增加、调整监理人员配置数量以满足项目交付时限。
3.6投标人须承诺“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天(含) (略) 组建办公站点,办公站点须具有良好的办公环境及配套设施,能充分提供满足监理工作各种会议的需求,同时也可以存放资料,并接受招标人对实物的复核,如不同中标人提供的办公场所或证明材料重复,则重复的办公场所均记为无效。”投标人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3.7投标人须承诺“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天(含)内提供至少6辆生产用车(天津或北京牌照),生产用车应满足保证不在同一天限行,并接受招标人对实物的复核,如不同中标人提供的车辆信息或证明材料重复,则重复的车辆均记为无效。”投标人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3.8根据中国联通集团发布的“集团公司供应商黑名单”以及《中国联通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办法》,严禁列入黑名单的投标人在禁入期内参与该项目。
3. (略) 发布的“天津联通供应商负面清单”以及《天津联通供应商负面清单实施细则》,严禁列入负面清单的投标人在禁入期内参与该项目。
3.10招标人将进行投标文件的IP、MAC地址校验,如不同潜在投标人的MAC地址相同或使用天津联通内部IP地址上传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将直接按照围标、串标处理。
3.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电子招标文件获取
5.1.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7月6日09时00分至2023年7月1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5.1.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进入网站http://**,登录后点击“电子招标投标--招标项目管理--寻找商机--我要参与”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须在此平台注册成为“中国联通供应商”,并拥有“沃支付”付款后且下载招标文件才可参与投标)
5.1.3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潜在投标人须拥有“沃支付”并成功付款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
5.1.4供应商注册及IPASS办理:由于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的方式,投标人需完成中国联通内部供应商注册、购买IPASS电子证书、办理“沃支付”及项目联系人绑定操作,否则将无法获取、接受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由于投标人未及时完成相关电子操作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1.5潜在投标人下载文件后发送主题为“项目编号+XXX公司开票信息表”*@*ttp://**邮箱,开票信息表模版及电子招标投标使用指南下载地址:http://**,提取码:nq8a。
5.1.6文件获取联系人:戴女士,联系人座机:0311-*,联系人手机:*。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本项目不涉及)
6.2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http://**)“电子招标投标”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28日13时00分。
6.2.1投标文件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上传递交。投标人须将“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http://**)“电子招标投标”―下载中心―使用角色为投标人”的全部文件下载并认真阅读详细内容。
6.2.2未按时上传数据电文投标文件的,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数据电文投标文件无法上传。如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未在系统中填写报价、未上传投标文件或上传的投标文件有缺漏,将导致投标被否决。
6.2.3为避免因系统故障导致投标人无法上传投标文件或无法正常解密投标文件,建议投标人提前验证系统可操作性。建议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日进行验证。(提醒:电子招标系统一般在每周六、日或节假日进行升级、维护等操作,各投标人应尽量避免在此期间进行上传标书等操作,尽早在投标截止日前上传标书文件)。
6.2.4建议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三日前验证iPASS电子证书及系统可操作性等,如出现故障应及时联系招标代理机构协调处理。超出上述时限未通知代理机构协调处理、且投标人无法通过其它渠道解决,造成投标人不能正常投标的情况,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3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
6.4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6.4.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6.4.2 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6.4.3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http://**)、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http://**)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 (略) (略)
地址: (略) 和平区新兴路27号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通 (略)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略) 红桥区西青道65号金兴科技大厦4层
联系人:胡俊岭、梁佳萌
电话: *、*
电子邮件: *@*63.com
开户银行:中国 (略) 裕华支行营业部
中国 (略) (略)
河北通 (略)
2023年7月6日
发布单位 : (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