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宁乡市老粮仓镇毛公桥村现代化养猪建设项目可利用砂石资源(约31.84万吨)处置权拍卖公告
发布日期: 2024-06-12 浏览量:
项目名称 | (略) 老粮仓镇毛公桥村现代化养猪建设项目可利用砂石资源(约31.*吨)处置权拍卖 | ||
项目编号 | GYZC* | ||
交易分类 | 国有资产类 | 所属管辖范围 | (略) |
拍 卖 公 告
受委托,我司就以下标的进行公开拍卖,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略) 老粮仓镇毛公桥村现代化养猪建设项目可利用砂石资源(约31.*吨)处置权,起拍价159.*元,保证金*元。
二、拍卖会时间:2024年6月26日14时30分。
三、拍卖会地点: (略) 二楼拍卖厅。
四、竞买人资格:竞买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有效续存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具有建筑业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二级及以上);注册资本金须不低于*元(含*元)。
五、标的展示时间、地点:共两天,2024年6月24日-25日10时至16时前, (略) 老粮仓镇毛公桥村。
六、竞买登记办理:意向竞买人请于2024年6月24日-25日9时至16时前携带、法人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明原 (略) 芙蓉区 (略) 248号长沙国控集团大厦一层现场办理报名手续,逾期不予办理。
七、竞买保证金缴纳:通过资质审核的竞买人,请于2024年6月25日16时前自行注册、生成帐号、缴纳竞买保证金(以到账为准)。【账户名: (略) 投标保证金专户;开户行: (略) 长沙潇湘支行;账号:竞买人需使用IE浏览器登录长沙国有资产电子交易系统http://**,点击报名,注册生成保证金子账号(缴纳保证金时备注项目名称)。】
咨询电话:王女士0731-*
(略) (略)
2024年6月12日
挂牌转让公告内容
表一 转让标的简况
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 标的名称 | (略) 老粮仓镇毛公桥村现代化养猪建设项目可利用砂石资源约31.*吨处置权拍卖 | ||||
项目编号 | GYZC* | |||||
挂牌价格 | 159.*元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4年 6 月 12 日 | |||||
挂牌期满日期 | 2024年 6 月 25 日 |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不少于10个工作日) | |||||
挂牌期满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同意延期/个工作日。(最长至评估报告有效期止) | |||||
表二 转让方简况 | ||||||
转 让 方 基 本 情 况 | 转让方名称 | (略) | ||||
住所 (地址) | (略) 玉潭街道宁乡大道168号 | |||||
企业单位填写 | 行政事业单位填写 | |||||
注册号 | *660 | 单位性质 | / | |||
所属行业 | 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砂石 | 预算形式 | / | |||
企业组织形式 | 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事业单位 法人证号 | / | |||
注册资本 | *亿元整 | 主管部门 | / | |||
法定代表人 | 刘攀 | 主要负责人 | / | |||
产权转让行为内部决策和批准情况 | 单位内部决策文件 | (略) (略) 班子会议纪要 宁产投【2024】8号 (略) 城发集团党委会议纪要 【2024】10号 | ||||
批准的监管机构 | (略) 国资事务中心 | |||||
批准文号 | 《 (略) 城发 (略) 对老粮仓镇现代化养猪建设项目内土石方资源公开拍卖的批复》宁国资【2024】95号 | |||||
其 他 需 披 露 的 事 项 | 资源交割的约定 ①标的由委托方负责保管和交付,标的未交付前,拍卖标的缺失、损坏的,由委托方承担责任。 ②《可利用砂石资源处置权转让协议》签订生效后和买受人应付款项全部缴纳完毕后,委托方3个工作日内与买受人办理标的物移交手续将拍卖标的物交付至*方。标的物所有权同时发生转移,委托方将不再承担相应的安全保卫义务和责任。 ③买受人须在自签订本协议后的18个月内完成全部标的物的爆破、开采、装载、运输及清表腾地工作,如*方不能在约定的期限内将标的全部提取完毕,其剩下的资源量视为自动放弃,*方可以重新予以处置。如因委托方原因导致标的物不能交付的,委托方应无息退还买受人全部价款,买受人不再追究委托方的违约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④自拍卖标的移交完成之日起,标的产生的盈利或亏损等风险均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逾期办理成交或交接手续的,委托方不再承担标的的保管责任,拍卖标的的风险自逾期之日起转由买受人承担。 |
表三 转让标的明细清单—存货
人民币单位:万元
序号 | 名称及规格型号 | 数量 | 评估现值 | 挂牌价值 |
1 | 砂石资源处置权 | 约31.*吨 | 159.*元 | 159.*元 |
备 注: 1、 (略) 国有资产事务中心出具的《 (略) 城发 (略) 对老粮仓镇现代化养猪建设项目内土石方资源公开拍卖的批复》宁国资【2024】95号文件,砂石资源约31.*吨。 2、买受人须在签订转让协议后18个月内完成全部标的物的开采、装载、运输及清表腾地工作,如买受人不能在约定的期限内将标的全部提取完毕,其剩下的资源量视为自动放弃,委托方可以重新予以处置。 |
表四 交易条件及受让方资格要求、交易方式
交 易 条 件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或分期(╳)(√或╳) | ||
1.按时、足额付清拍卖佣金 竞买人如竞得拍卖标的,即成为买受人。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与拍卖人应当场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及《拍卖笔录》,买受人须在自拍卖成交当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拍卖成交价的4%向拍卖人一次性全额付清拍卖佣金,否则视为买受人实质性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拍卖佣金付至以下账户: 户 名: (略) (略) 账 号:8201 0100 0011 7904 1 开 户 行:长沙农商行东山支行 备注:“项目名称+拍卖佣金” 2.按时、足额付清交易服务费 依据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关于我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收费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19〕366号) (略) 交易服务费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公示文件确定缴纳交易服务费;拍卖成交价款及拍卖佣金均不包含该交易服务费,交易双方 (略) 缴纳的交易服务费全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成交3个工作日内,买受人凭《拍卖成交确认书》(复印件)、《产权服务费收费信息通知单》 (略) 一楼财务室12号柜台缴纳。 3.按时、足额付清开采保证金 开采保证金:买受人须在自拍卖成交当日起3个工作日内缴纳开采保证金,须先全额付清开采保证金人民币*元整(大写:*万元)作为顺利履行将签订的《可利用砂石资源处置权转让协议》中的开采保证金;经委托方确认开采保证金全额到达委托方指定账户后方可提货。开采保证金待项目服务范围内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满足符合资源开采关于安全、环保、水利、资规方面的要求,经委托方验收合格,双方再无其他争议后无息退还;如因砂石资源开采过程中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未符合资源开采关于安全、环保、水利、资规方面的要求,给委托方(或第三人)造成损失的,委托方有权优先从开采保证金中扣除,开采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委托方可继续追究*方的相关责任。 4.签订《可利用砂石资源处置权转让协议》和支付成交价款和缴纳成交价款 签订协议:买受人付清上述拍卖佣金、交易服务费、开采保证金款项后,由拍卖人向竞买人出具《拍卖成交确认书》(原件),买受人凭该生效的《拍卖成交确认书》方可前往委托人办公地点签订《可利用砂石资源处置权转让协议》。 成交价款:在签订转让协议之日起3个工作日之内,由买受人向委托方一次性全额支付成交价款至委托方指定账户。 | ||||
对受 让方 的要 求和 资格 条件 | 竞买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有效续存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具有建筑业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二级及以上);注册资本金须不低于*元(含*元)。 | |||
交 易 方 式 | 网络竞价( )拍卖(√)招投标(综合评审)( );如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按挂牌价与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成交签约。 | |||
项目联系(指导)人 | 王娟 | 电话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