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景宁畲族自治县经济 (略) 景宁畲族自 (略) 关于印发<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结对促共富示范创建财政专项激励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景经商〔2023〕84号)、《景宁畲族自治县经济 (略) 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结对促共富示范创建财政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经企业申报,县经济 (略) 审查、复核,拟对 (略) 等6家企业进行补助,补助资金*.08元。现将补助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24年12月10日至12月15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于2024年12月15日前通过电话、信函及来访等方式向景宁畲族自治县经济 (略) 反映。
联系人:严小霞;联系电话:0578-*。
地址:景宁畲族自治 (略) 30号。
附件:2024年度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结对促共富省级专项资金、乐景合作专项资金补助情况表.xlsx
景宁畲族自治县经济 (略)
2024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