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要求,现将《博源103井钻井工程(勘探井)》验收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博源103井钻井工程(勘探井)
建设单位:新疆博源石 (略)
建设地点:新疆维吾 (略) 阿 (略) 柯坪县玉尔其乡克孜勒库木北侧约8.3 (略) 。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79°16′1.005″,北纬40°35′21.978″。项目总占地面积为#m2。
建设内容:钻前工程包 (略) 、井场平整、设备基础、应急池、活动房搭建等;钻井工程包括设备安装、钻井、完井三部分;试井包括试井设备安装及试井两部分。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30日-2025年1月27日,共20个工作日。
联系人:赵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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