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第九条 建设单位应当在确定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后7个工作日内,通过其网站、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媒体网站或者建设项目所在地相关政府网站(以下统称网络平台),公开下列信息:
(一)建设项目名称、选址选线、建设内容等基本情况,改建、扩建、迁建项目应当说明现有工程及其环境保护情况;(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项目相关信息如下:
(1)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乌审旗冷链物流配送集散中心项目
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 (略) 乌审旗苏力德苏木陶利嘎查
建设性质:新建项目
建设内容:该项目建设冷藏库、速冻库、排酸库、低温包装间。待宰圈、肉牛屠宰加工车间、牛肉分割车间、中央厨房及预制菜生产加工车间、污水处理车间、净水车间、畜产品检测检验中心、办公场所、宿舍楼、制冷机房、配电房、值班室、自备应急电源用房、冷库外重型停车场、冷链物中心围栏、门、厂区道路及硬化。全自动制冷设备机组三台/套(其中包括:车间中央空调,变压器、冷链物流自动化检测和大数据发货系统及自动化安全检测系统、冷藏车4台。)及配套附属设施设备。
(2)建设单位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乌审旗农旅 (略)
联系人:白总
联系电话:0477-*
(3)编制单位信息
编制单位名称:内蒙古八思巴 (略)
(3)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4)公示起止时间
公示时间:自公示发布日起10个工作日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自公示发布日起10个工作日
(5)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建设单位提供联系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