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地点: (略) 海淀区上庄路68号
公示时间:2023-06-30至2023-07-06
受理时间:2023-06-30
项目概况:项目总建筑面积为 769m2,主要仪器设备 142 台(套),包括可见分光光度计、原子吸收光谱仪、原子荧光仪、紫外分光光度计、连续流动注射仪、pH 计、电导率仪等,配套建有理化室、离子色谱室、原子荧光室、微生物实验室等。项目建设完成后,年监测规模为 3500 例
行政相对人名称: (略) 海淀区排水管理所( (略) 海淀区水土保持工作站)
联系人:陈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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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部门:海淀区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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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寄地址:海淀区东北旺南路29号蓝海中心B座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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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第四十一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三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九条。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7、《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