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企业委托,拟对以下转让标的进行预挂牌,征集意向竞买人,现预公告如下:
一、转让标的:
标的1:龙岩 (略) 100%股权(含其子公司龙岩大 (略) 100%股权)。
标的2: (略) 持有的龙岩 (略) 约14000万元债权(最终数值以评估报告为准)
上述转让标的整体捆绑转让。
二、基本情况:
龙岩 (略) (标的公司,下称“北矿公司”)成立于2003年5月,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5T,经营期限为2003年05月13日至2053年05月12日。住所: (略) 新罗区适中镇仁和村,经营范围:烟煤和无烟煤开采洗选;其他未列明的煤炭采选;建筑装饰用石开采;粘土及其他土砂石开采;机制砂加工;对采业的投资;煤炭及制品批发(不含危险化享品);建筑装饰用石、机制砂及其他建材批发;其他非金属矿及制品批发;其他金属及金属矿批发;其他未列明的化工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国际贸易代理服务;国内贸易代理服务:网上贸易代理;地质勘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北矿公司所属的 (略) 基本情况如下:
1、北山煤矿始建于1990年12月,1999年1月建成投产,采矿证生产规模及核定生产能力均为15万吨/年,矿区面积6.8706平方公里,截至2022年11月资源储量528.13 万吨、可采储量181.24万吨。截至2022年11月30日,公司总资产13935.96万元,负债13397.18万元,净资产538.78 万元。
2、全资子公司龙岩大 (略) (略) 新罗区曹溪街道王庄村,注册资本、实收资本11400万元。采矿证生产规模及核定生产能力均为 15 万吨/年,矿区面积4.3209 平方公里,截至2022年11月资源储量208.58万吨、可采储量132万吨。截止2022年11月30日,公司总资产14385.18 万元,负债1498.52 万元,净资产12886.66万元。
三、标的公司股权结构:
序号 | 股东名称 | 出资数额(万元) | 持股比例 |
1 | (略) | 1000 | 100% |
四、产权转让行为的决策及批准情况
此次转让行为转让方已按规定履行内部审议程序,尚未取得最终批准机构审批。
五、标的公司近期的财务指标见下表(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龙岩 (略)
项目目项目 年份 | 2020年度 | 2021年度 | 2022年1-11月 |
总资产 | 48629.65 | 14033.49 | 13935.96 |
总负债 | 30313.74 | 10945.51 | 13397.18 |
所有者权益 | 18315.91 | 3087.98 | 538.78 |
主营总收入 | 6814.52 | 5917.86 | 4501.17 |
净利润 | 426.51 | -1354.29 | -2409.66 |
龙岩大 (略)
项目目项目 年份 | 2020年度 | 2021年度 | 2022年1-11月 |
总资产 | *.16 | 14853.86 | 14385.18 |
总负债 | 16651.00 | 1242.42 | 1498.52 |
所有者权益 | -2279.84 | 13611.44 | 12886.66 |
主营总收入 | 1274.03 | 475.16 | 0 |
净利润 | -1413.59 | -1313.53 | -723.52 |
六、受让方资格条件
1、合法设立并存续的境内企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未被 (略)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竞买人(受让方)应接受的主要交易条件
1.转、受让双方须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受让方须在《股权转让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标(股权+债权)的转让价款。
2.评估基准日为2022年12月31日,交易基准日为评估基准日。由交易基准日起至股权工商变更完毕日止,期间标的企业产生的盈利或亏损均由受让方享有和承担。
3.标的企业原有的债权、债务(除转让方持有标的企业的约人民币14000万元债权外)由本次转让后的标的企业继续享有和承担。
4.转让标的交易过程中涉及的有关税费,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由转、受让方各自承担,若国家无明确规定的,由受让方承担。
5.受让方若逾期支付股权款和债权款,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支付部分款项的0.5‰向转让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10日的,转让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受让方赔偿损失。
6.标的企业管理层不参与受让。
7.其他交易条件以竞价文件和转、受让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八、联系方式
电话:0597-*、*;
地址: (略) 新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八层。
九、本项目预公告时间:自2023年2月14日至2023年3月14日。本项目预公告期间,欢迎有意向者按以上联系方式前来接洽。
特别提示:
1.标的公司职工安置方案尚未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具体以正式公告为准。
2.本预公告不构成对任何意向竞买人或接收本公告的任何主体的要约。以上预公告披露的信息仅供参考,不作为正式公告或交易的依据,转让方和我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转让方和我司保留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对本项目作适当调整的权利。有关本项目的最终信息均以正式发布的项目公告披露的信息为准。
(略) (略)
2023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