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综合执法局
关于郑州予阳科技有限公司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的风险提示公告
(略) 民:
2023年9月, (略)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在二七区丹枫路北、天云路西,建设一处一层规则钢结构建筑物,建筑面积约720平方米,当前已完工,现作为商铺使用,部分已出租。上述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 (略) 城乡规划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的规定,属于违法建设。
2023年12月25日,本机关向 (略) 送达了《 (略) 综合执法局关于拆除 (略) 在建违法建设的决定》(郑城综快拆决字〔2023〕第*号)。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行为,属于违反城乡规划情形,存在较大安全风险、交易风险、法律风险等。
特此公告。
(略) 综合执法局
2024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