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年产5000吨有机硅改性聚氨酯胶粘剂树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9月13日-2022年9月19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2-*
通讯地址: (略) 八里湖 (略) (略) 民服务中心北附楼B栋(*)
项目名称 | 江西 (略) 年产5000吨有机硅改性聚氨酯胶粘剂树脂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江西永修云山经济开发区星火工业园江西 (略) 厂区内,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15°45′56.047″,北纬29°07′52.500″。 |
建设单位 | 江西 (略) |
环评机构 | 江西 (略) |
建设项目 概况 | 项目选址于江西永修云山经济开发区星火工业园江西 (略) 现有厂区内,地理坐标为东经115°45′56.05″,北纬29°07′52.50″。属改扩建项目,年产5000吨有机硅改性聚氨酯胶粘剂树脂,包括4000吨/年有机硅改性聚氨酯树脂及1000吨/年有机硅改性聚氨酯树脂胶粘剂。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的2.5%。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环境影响预测 (一)环境空气影响分析 1)项目正常排放情况下有组织废气最大落地浓度占标率均小于1,评价范围内无超标状况,项目正常排放情况下污染物短期浓度贡献值最大浓度占标率均 2)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车间二边界外50m。从项目选址情况看,距离项目最近的敏感点为厂界西南侧666米处的茅栗岗村,满足卫生防护距离的要求。 项目大气污染源的排放强度和排放方式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采用的大气污染控制措施能保证污染源的排放符合排放标准的有关规定。 (二)地表水影响预测 项目生活污水、初期雨水达星火工业园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通过园 (略) 排入星火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最终尾水达《城镇污水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后排入杨柳津河,对周边水环境影响不大。 (三)噪声影响预测 项目投产后,厂界昼间噪声在56.4-57.6dB(A)之间,夜间噪声在46.81-48.3dB(A)之间,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要求。 (四)固废影响分析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活性炭、废导热油、废包装袋、废包装桶、废润滑油和真空泵废油、实验室废液、设备清洗废液等,其中废活性炭、废导热油、废包装桶、内废包装袋、设备清洗废液、废润滑油及真空泵废油、实验室废液属危险废物,交由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处理;外包装袋外售综合利用;无外排,不产生二次污染物,对当地环境不造成影响。 (五)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投产后,正常工况下,建设项目建有相应防渗措施,不会对地下水造成污染。建设项目对地下水的影响为非正常情况下事故应急池破裂导致污水泄漏,可能会造成地下水受到一定程度的污染,根据预测结果,发生事故泄露后地下水污染物超标范围未超出厂界范围,不会造成下游地下水环境质量的恶化,也不会影响地下水利用现状。 (六)土壤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对土壤环境产生影响的途径主要为大气沉降影响,主要涉及的因子为TVOC。根据预测结果,项目在运营期采取分区防渗等措施后,对占地范围及占地范围外0.2km范围内土壤环境影响较小。 二、污染防治措施 (一)废水 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初期雨水,废水产生量为3492t/a(12.93t/d)。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和初期雨水达星火工业园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进入星火工业园园区污水进一步处理,处理后的尾水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要求后排入杨柳津河。 (二)废气 1.有组织工艺废气 项目SMP树脂和SMP树脂粘胶剂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气主要为颗粒物、多元醇类、异氰酸酯类等有机废气(以TVOC、NMHC、异氰酸酯类计),颗粒物经布袋除尘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多元醇类、异氰酸酯类等有机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危废暂存间有机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 经处理后有组织废气TVOC、NMHC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2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6/1101.2-2019)中标准要求;有组织异氰酸酯满足《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排放浓度限值。 2.无组织废气 项目无组织废气采取加强生产车间通风,做好原料桶和管道的密封,在厂区及生产车间周围进行绿化等措施,减缓生产车间及化学品储存区产生的无组织废气等对厂区周围环境空气的不利影响,确保厂界无组织废气TVOC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2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6/1101.2-2019)中表3标准要求;项目厂区范围内无组织有机废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中相关标准要求;厂界无组织废气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中表3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三)噪声 选用先进的低噪声设备,并对主要噪声源进行防噪隔声措施。对室内噪声源作好设备间隔声措施,对室外噪声源加吸声罩,做防震基础等。 (四)固废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活性炭、废导热油、废包装袋、废包装桶、废润滑油和真空泵废油、实验室废液、设备清洗废液等,其中废活性炭、废导热油、废包装桶、内废包装袋、设备清洗废液、废润滑油及真空泵废油、实验室废液属危险废物,交由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处理;外包装袋外售综合利用。 项目依托现有一座面积为20m2的危险废物暂存间和一座面积为780.84m2的一般固废暂存间。 (五)地下水 项目采用“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从污染物的产生、排放等环境提出措施。针对主要污染源各池底部及池壁防渗,一般污染防治区采取地面硬化、防渗,设置排水沟等措施,拟建工程采取的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较为成熟,能够保证防渗效果满足标准要求,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可行。 (六)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对物料储存区、生产装置区及环保设施等区域采取严格的硬化及防渗处理;采取高效合理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故障后立即停工整修;在厂区内及周边种植吸附能力较强的植物,利用植物吸附作用减少大气沉降对土壤的影响;建立土壤环境监测管理体系,以便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措施。 (七)风险事故防范措施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进行辨识,本项目生产工艺中使用的物料以及产品中被确定为危险化学品的主要为*苯二异氰酸酯、二苯基亚*基二异氰酸酯、邻苯二*酸二*酯、*酸、苯*酰氯、环氧树脂等在原料的运输、仓储和使用过程,如管理操作不当或意外事故,存在着中毒、火灾等事故风险。一旦发生事故,将造成有毒有害等物质外泄,对周围环境产生较大的环境影响。 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做好相应的防火措施;安装可燃气体、有毒有害气体监测报警仪,建立重大危险源监控预警系统及消防报警控制系统;为防止原料泄漏及燃烧,在车间内专设防渗排水沟至事故储水池,在排水沟旁还应建防火墙。一旦物料发生泄漏,及时将物料收集至事故收集池。本项目依托厂内1个容积648m3的事故废水池,2个10m3的车间应急池及1个76m3的初期雨水池。一旦发生事故立即锁紧停车系统,停止生产,在进行应急救援之前,必须先关闭污水排放口和雨(清)水排放口的应急阀门,打开连接废水事故池管道的阀门,同时启用事故应急排污泵,将废水收集至废水事故池,确保初期雨水和事故废水不会进入外环境。事故应急池和初期雨水收集池平时不能作其它用。加强化学品在运输、储存和使用过程中的管理、完善企业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管理体系、及时修订企业环境应急监测计划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本次公众 (略) 上公示和登报公示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本项目公示期间,企业未收到反馈意见,说明公众对本项目建设没有异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