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合新铁路定远站扩建站房及站前广场项目施工总承包澄清公告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新 (略) 定远站扩建站房及站前广场项目施工总承包项目(招标项目编号:*)投标人提出问题及招标文件内容澄清如下:
1、若联合体投标, (略) 政一级资质并提供相关业绩, (略) 政建造师,联合体成员方为房建三级资质,B岗设二建房建建造师,请问是否满足投标资格要求?
回复:不满足,项目经理须同时具备招标文件资质要求。
2、请问资信评审的企业业绩和奖项由联合体成员方提供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请建设单位和代理人予以明确。
回复:满足。
3、如果是联合体投标,成员单位资料只要放在投标文件中即可(成员单位资料无法录入牵头人安徽省公 (略) 场主体库中)?
回复:是。
4、投标文件中落款的相关信息只要填写牵头人的信息即可(联合体协议书除外)?
回复:以招标文件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中要求为准。
5、如果是联合体投标,业绩、奖项由任何一方提供均可?
回复:联合体投标,牵头方和成员方的业绩、奖项均予以可。
6、如果是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只要牵头单位提供即可?
回复:是。
7、投标时,只要提供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即可?
回复:除项目经理外,其他人员评标评审阶段不做具体要求。
8、请问本项目技术负责人是否为建筑工程中级及以上职称即可?
回复:招标文件未做评审要求,由投标人自行考虑。
9、请问投标文件需要签字盖章的均只要牵头人按要求完成即可(联合体协议书除外)?
回复:是。
10、本项目工程进度款是否按月进行发放,请明确?
回复:是。
11、投标人资质条件和项目经理资质条件中: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在 (略) 政公用工程一级和房屋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问:我公司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略) 政公用工 (略) 组成联合体投标,请问符合资质条件吗?我公司可以作为 (略) 政公用工程一级和房屋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项目经理吗?
回复: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略) 政公用工 (略) 组成联合体投标,符合资质条件。 (略) 政公用工程一级和房屋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的项目经理予以认可。
12、资信标评审业绩中:1、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以工时间为准)以来具有单项合同金额1.1亿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交通运输类施工业绩的(如机场、高铁站、火车站、汽车站、地铁站等),每提供一项业绩得2.5分,满分2.5分。2、自2019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所承建的 (略) 政公用工程项目: (略) 级优质工程奖的得1.5分,获得省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的得2.5分,满分2.5分。问:如为联合体投标,业绩、奖项是否由联合体各方提供均可?在满足以上业绩条件下提供设计施工一体化、EPC业绩是否均可?
回复:联合体投标,业绩、奖项由联合体各方提供均予以认可。若投标人提供的是施工一体化、EPC的业绩,予以认可;如提供的业绩是以联合体形式承接的,则本条业绩提供方至少须在对应联合体业绩中承担施工工作且其所承担的施工部分项目金额须高于本条评审指标要求(如上述各项业绩证明材料无法证明,可补充提供投标联合体协议辅助证明),否则不予认可。
13、招标文件合同P75关于价格调整,可调整价格的主要材料范围的约定:详见控制价编制说明,控制价变说明内并未说明材料调整的范围,请贵单位给予明确。
回复:招标文件专用合同关于“可调整价格的主要材料范围的约定”现明确为“除钢筋、钢材、混凝土外,其他材料均不予调差”。
14、招标文件P45,技术标详细评分细则中关于项目经理答辩未设置评分项,该项是否不作为评审,无需提供,请贵单位给予明确。
回复:不做评审要求,无需提供。
15、招标文件 P5,关于投标保证金形式,支持现金(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机构担保,招标文件P6中投标保函要求:1、根据《 (略) 办公厅关于创新完善体制机制推 (略) 场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文件精神,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保函只接受电子保函。投标人 (略) (略) 网站“ (略) (略) (略) ”,在线办理电子投标保函。操作手册见“ (略) (略) - (略) -通知公告”。前后有矛盾,请明确,投标保证金形式。经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认可的担保机构开具的担保也认可或者任一银行开具的无条件见索即付的银行保函也认可,请贵单位给予明确。
回复:根据《 (略) 办公厅关于创新完善体制机制推 (略) 场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文件精神,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保函只接受电子保函。
16、招标文件资信标评审中业绩认定的时间现明确为“以竣工时间为准”。
17、招标文件中关于总承包服务费现明确为“发包人支付给承包人专业分包工程合同价款(不含设备价格)的1%作为总承包服务配合费用”。
18、本项目地勘报告及图纸详见http://** 提取码:2024
19、招标文件中其他部分内容不变。
此澄清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查看下载。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如因投标人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定 (略)
安徽省 (略)
2024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