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你局《关于要求对〈南 (略) 加装年产*吨(机制砂)生产线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审查的报告》收悉。根据《安徽省非煤矿山管理条例》、《安徽省非煤矿山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我局组织专家于2024年3月27日对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了审查。南 (略) 根据专家提出的审查意见,对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了修改完善,并获专家组复审通过。鉴于该矿山实际情况,根据专家组审查意见,经研究同意该项目备案,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南 (略) 破碎加工生产线配套年产*吨水洗机制砂项目。
二、建设单位:南 (略) 。
三、建设规模:南 (略) 团山矿区水泥混合材料用沸石矿、建筑石料用石灰岩矿年产*吨采矿工程破碎加工生产线配套年产*吨水洗机制砂生产线。
四、建设地点:南陵县家发镇。
五、项目建设主要内容:水洗砂系统、污水处理系统、成品储存及发运系统等。
六、备案依据:南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南 (略) 年产*吨建设用砂(机制砂)项目用地预审和规划选址的说明》;南 (略) 团山矿区建筑石料用石灰岩矿、水泥混合材用沸石矿年产*吨采矿工程加装年产*(机制砂)生产线安全预评价报告评审意见。
七、企业应依法履行《安徽省非煤矿山管理条例》、《安徽省非煤矿山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八、本备案文件有效期3年,自发文之日起计算。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备案项目需要开工的应重新履行备案手续。
(略) 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4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