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巢 (略) 长江公 (略) 接线工程监理项目 |
项目编号 | 皖E0-18-2024-(略) |
标段名称 | 巢 (略) 长江公 (略) 接线工程监理项目 |
标段编号 | 皖E0-18-2024-(略)-1 |
招标人 | 马鞍山 (略) |
项目统一代码 | 2404-(略)-04-01-(略) |
最高限价 | (略).00元 |
代理机构 | (略) (略) |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略) (略) (略) 2009号( (略) (略) 交叉口)汇通大厦附楼五楼王璐0555-(略)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开标时间 | 2024/11/29 9:00:00 | 计划工期 | 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结束止 |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 详见附件 | 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 | 详见附件 |
定标候选人 | 名称 | 上海斯美科汇 (略)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略)级监理资质 | 投标工期 | 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结束止 |
地址 | (略) (略) (略) 1725号2202-2203室 |
投标价(元) /费率(%) | (略).00 |
项目负责人 | 葛国华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 |
(略) |
技术负责人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无技术负责人要求 | 质量标准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项目负责人获奖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获奖要求:无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业绩要求:无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获奖要求:无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业绩要求:无 |
企业获奖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获奖要求:无 |
企业业绩 | 畅通二环(板桥河东- (略) )工程监理 |
定标候选人 | 名称 | 上海三维 (略)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略)级监理资质 | 投标工期 | 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结束止 |
地址 | (略) (略) (略) 575弄1-1 (略) 161-11 |
投标价(元) /费率(%) | (略).00 |
项目负责人 | 康正勇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 |
(略) |
技术负责人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无技术负责人要求 | 质量标准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项目负责人获奖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获奖要求:无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业绩要求:无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获奖要求:无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业绩要求:无 |
企业获奖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获奖要求:无 |
企业业绩 | 畅通二环(西南环) (略) 、 (略) 、 (略) 、 (略) 节点工程监理二标段 |
定标候选人 | 名称 | 浙江江南 (略)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 投标工期 | 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结束止 |
地址 | (略) (略) 8号公元大厦北楼11楼 |
投标价(元) /费率(%) | (略).00 |
项目负责人 | 杨(略)祥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 |
(略) |
技术负责人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无技术负责人要求 | 质量标准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项目负责人获奖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获奖要求:无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业绩要求:无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获奖要求:无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业绩要求:无 |
企业获奖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获奖要求:无 |
企业业绩 | (略) ( (略) 以北-329国道) (略) 工程Ⅰ标段监理 |
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如公示第三日为双休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双休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
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1、若投标人对公示中的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提出,提出方式(线上或线下)见招标文件(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蒋超;0555-(略))。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应在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双休日、节假日休息)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2、若投标人 (略) 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 (略) 公共资源交易 (略) 场监督科提出投诉(提出方式见招标文件)。联系人:马工,联系电话:0555-(略)。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一)异议应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3)被异议人名称;(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6)提起异议的日期。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异议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授权委托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6、异议事项已进 (略) 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