浔发改计〔2023〕55号
(略) 产 (略) :
你单位报来《关于重 (略) 木乐纺织服装产业园保障性租赁住房小区项目建议书的请示》收悉,我局于2022年12月30日以浔发改计〔2022〕152号文批复了《 (略) 木乐纺织服装产业园保障性租赁住房小区项目建议书》,批复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为:项目用地面积21586.84平方米(约32.38亩),建筑占地面积4035.08平方米,拟建1#至7#保障性租赁租房(741户)及相关地下室,总建筑面积70626.73平方米,其中保障性租赁住房建筑面积50997.66平方米、物业管理用房274.92平方米、社区服务站687.30平方米、大门68.7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8598.15平方米(含人防1538.18平方米)。总投资额为26500万元。根据《政府投资条例》(中华人民 (略) 令第712号)规定,政府投资项目应当按照投资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批准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实施;拟变更建设地点或者拟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等作较大变更的,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报原审批部门审批。该项目因对保障性租赁住房进行了重新认定,认定后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及投资发生较大变化,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加快推进项目建设,结合实际,同意重 (略) 木乐纺织服装产业园保障性租赁住房小区项目。
二、项目代码: 2206-*-04-01-*。
三、重新审批后项目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项目用地面积38925.60平方米(约58.39亩),建筑占地面积7799.81平方米,项目由15栋建筑组成,其中1#—13#共计13栋保障性租赁住房,共计1366户;14#栋为社区服务用房;15#栋为大门、值班;小区下部设-2F地下室。总建筑面积*.01平方米,其中:保障性租赁住房建筑面积92381.55平方米,物业管理建筑面积274.59平方米,消控监控室建筑面积67.94平方米,养老服务站335.19平方米,托育服务站202.11平方米,门卫值班室153.40平方米,社区服务建筑面积1240.85平方米,红色一家服务场所606.36平方米,架空层1284.05平方米、公共厕所76.09平方米,垃圾中转站29.71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40215.17平方米(含人防建筑面积2796.38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各建筑土建工程、安装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配套场地平整及土石方工程、场地硬化及道路工程、绿化工程、室外给排水、室外电气等。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重新审批后项目估算总投资由原来的26500万元调整为4589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3137.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7522.22万元,基本预备费3252.79万元,建设利息1983.29万元,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申请地方专项债、银行融资、上级资金奖补。
五、项目建设周期3年。
六、撤销浔发改计〔2022〕152号。
请据此批复开展下阶段工作,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初步设计编制完成后依次报我局审批。
(略) 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7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联文件:
浔发改计〔2023〕55号
(略) 产 (略) :
你单位报来《关于重 (略) 木乐纺织服装产业园保障性租赁住房小区项目建议书的请示》收悉,我局于2022年12月30日以浔发改计〔2022〕152号文批复了《 (略) 木乐纺织服装产业园保障性租赁住房小区项目建议书》,批复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为:项目用地面积21586.84平方米(约32.38亩),建筑占地面积4035.08平方米,拟建1#至7#保障性租赁租房(741户)及相关地下室,总建筑面积70626.73平方米,其中保障性租赁住房建筑面积50997.66平方米、物业管理用房274.92平方米、社区服务站687.30平方米、大门68.7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8598.15平方米(含人防1538.18平方米)。总投资额为26500万元。根据《政府投资条例》(中华人民 (略) 令第712号)规定,政府投资项目应当按照投资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批准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实施;拟变更建设地点或者拟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等作较大变更的,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报原审批部门审批。该项目因对保障性租赁住房进行了重新认定,认定后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及投资发生较大变化,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加快推进项目建设,结合实际,同意重 (略) 木乐纺织服装产业园保障性租赁住房小区项目。
二、项目代码: 2206-*-04-01-*。
三、重新审批后项目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项目用地面积38925.60平方米(约58.39亩),建筑占地面积7799.81平方米,项目由15栋建筑组成,其中1#—13#共计13栋保障性租赁住房,共计1366户;14#栋为社区服务用房;15#栋为大门、值班;小区下部设-2F地下室。总建筑面积*.01平方米,其中:保障性租赁住房建筑面积92381.55平方米,物业管理建筑面积274.59平方米,消控监控室建筑面积67.94平方米,养老服务站335.19平方米,托育服务站202.11平方米,门卫值班室153.40平方米,社区服务建筑面积1240.85平方米,红色一家服务场所606.36平方米,架空层1284.05平方米、公共厕所76.09平方米,垃圾中转站29.71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40215.17平方米(含人防建筑面积2796.38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各建筑土建工程、安装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配套场地平整及土石方工程、场地硬化及道路工程、绿化工程、室外给排水、室外电气等。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重新审批后项目估算总投资由原来的26500万元调整为4589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3137.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7522.22万元,基本预备费3252.79万元,建设利息1983.29万元,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申请地方专项债、银行融资、上级资金奖补。
五、项目建设周期3年。
六、撤销浔发改计〔2022〕152号。
请据此批复开展下阶段工作,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初步设计编制完成后依次报我局审批。
(略) 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7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