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 (略) (略) 公开选取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中介服务机构,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该项目为直接选取项目,由采购人从报名的中介服务机构中直接选定一家中介服务机构进行项目服务。
项目名称 | "两会"期间建筑起重机械检验抽查 |
采购人 | (略) 璧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投资审批项目 | 否 |
所需中介服务事项 |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 |
所需服务类型 |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 |
服务内容 | 一、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 供方提供的商品必须完全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供方的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如下: 1、服务时限: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2、建筑起重机械设备 参建各方履行《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 166号)《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37号)以及《关于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办质〔2018〕31号)等文件情况; 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安装(拆卸)告知、安全档案建立、检验检测、安装验收、使用登记、定期检查维护保养应急救援预案等制度执行情况; 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司机、信号司索工持证上岗及是否与使用登记证一致等情况; 建筑起重机械的涂装质量及其外观形象、塔机规格型号“以小标大”现象、设备“以旧代新”、使用自制和报废的标准节以及附着装置等现场实体安全状况; 其他涉及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和安全隐患。 3、具体检查内容详见附件《建筑起重机械(施工升降机)专项检查用表》附件《建筑起重机械(塔式起重机)专项检查用表》。 二、售后服务要求 供应商和厂家在质量保证期内应当提供以下技术支持服务,并提供书面的技术服务承诺,明确售后服务的服务方式、范围、内容: 1、服务期内服务要求 ——电话或电子邮件服务 7x24 小时电话或电子邮件服务1小时内做出明确响应和安排,非灾难性问题在2小时内解决,并做出故障诊断报告 ——现场响应 项目实施期内,按*方要求开展工作,并提供5*8模式的现场技术支持和免费提供技术咨询服务 |
中介机构要求 | 以采购公告为准 |
其他要求说明 | 无 |
服务时限说明 | 抽查工作应于5个工作日内完成 |
服务金额 | ¥50000.0元 |
金额说明 | 本次"两会"期间建筑起重机械检验抽查实行总控制价和单价双控。总价控制合计人民币(小写):50000元合计人民币(大写):*万元整内。最终按实际检查数量结算。结算单价按财政预算文件执行(塔式起重机不超过450元/台,施工升降机不超过350元/台)。 |
选取方式 | 直接选取 |
需规避机构 | |
规避原因 | |
选取时间 | 2023-03-15 17:30:00 (选取时间到达后不接受报名,建议中介机构至少在选取开始半小时前完成报名。) |
采购人业务咨询电话 | (略) 璧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采购需求书下载 |
2023-0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