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6-28 文章来源:昌江黎族自治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3万辆每年报废机动车回收精细化再利用项目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 现将拟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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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昌江县昌江大道58号行政办公大楼一楼西侧政务服务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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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万辆每年报废机动车回收精细化再利用项目 | |
海南中 (略) " | |
海南省昌江黎族自治县叉河镇海南(昌江)清洁能源高新技术产业园叉河循环经济产业示范区内 | |
海南晨 (略) | |
主要建设内容为机动车拆解车间、报废车堆场(新能源车堆场、燃油车堆场)、查验区、危废暂存库,动力电池存放区、汽车回用零配件区、磅房、办公楼、门岗等。配 (略) 硬化、厂区绿化、室外给排水、污水处理、电气、消防等工程。 | |
通过对项目营运期所形成的的各类污染进行分析论证,结果表明,项目选取工艺符合产业政策要求;在认真落实“三同时”的前提下,对污染源在采取各项治理措施后,根据本环评所提出的各项要求,产生的废气、污水、噪声和固体污染物可达到排放标准和处置要求,对周围环境污染影响小。因此,本报告认为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是可行的。 | |
本项目属于废弃机动车回收处理项目,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项目属于“鼓励类”中“四十二、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8.废弃物循环利用: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纸、废橡胶、废玻璃、废塑料、废旧木材以及报废汽车、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旧船舶、废旧电池、废轮胎、废弃木质材料、废旧农具、废旧纺织品及纺织废料和边角料、废旧光伏组件、废旧风机叶片、废 (略) 典型废弃物循环利用、技术设备开发及应用,废旧动力电池自动化拆解、自动化快速分选成组、电池剩余寿命及一致性评估、有价组分综合回收、梯次利用、再生利用技术装备开发及应用,低值可回收物回收利用,“城市矿产”基地和资源循环利用基地建设,煤矸石、粉煤灰、尾矿(共伴生矿)、冶炼渣、工业副产石膏、赤泥、建筑垃圾等工业废弃物循环利用,农作物秸秆、畜禽粪污、农药包装等农林废弃物循环利用,生物质能技术装备(发电、供热、制油、沼气)”。且根据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的《海南省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2019年版)》(琼发改产业〔2019〕1043号)中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不属于禁止类、限制类产业。 | |
根据《昌江黎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昌江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利用项目地类有关情况的的复函》,该项目选址地块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内,在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功能分区中属于城镇发展区。 根据《昌江黎族自治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专栏五:产业发展行动计划表,“1、零碳经济示范区创建行动:‘特色产业集群’培育行动。五大产业集群:核电生产及配套产业、新能源汽车制造产业(区域关联发展)智能设备制造产业(区域关联发展)、绿色矿业和再制造产业;依托海钢组团和叉河循环经济产业示范区(叉河组团)打造昌江县国家级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基地,形成大宗固废资源化利用产业集群。”本项目为废弃机动车回收处理,属于工业项目;项目位于叉河组团,项目建设有利于昌江县国家级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基地的建设和发展,形成大宗固废资源化利用产业集群。因此,本项目与《昌江黎族自治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是相符的。 | |
无 | |
(1)污水量及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标准 项目废水经过处理后排入叉河组团污水处理厂,项目废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不再单独分配。 (2)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 本项目大气排放口均为一般排放口,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VOCs:0.485t/a。 | |
①废气:项目大气污染源主要是报废汽车废油液抽取过程散逸的有机废气、制冷剂挥发废气;拆解车间粉尘;危险废物暂存间废气;安全气囊引爆产生的废气;备用柴油发电机废气;厂 (略) 移动源;污水处理设施恶臭;拆解区域异味及恶臭。项目废油液抽取逸散废气经集气装置收集后,通过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15m排气筒(DA001)有组织排放;危废库废气经负压收集后采用UV光氧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切割工段设置移动式烟尘净化器(通过万向吸气臂局部收集粉尘至脉冲反吹装置除尘)处理后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加强厂区绿化种植,车间加强通风处理等,从而减少废气对周边大气环境的影响。根据分析,项目废气经处理后排放浓度均满足相应排放标准,因此项目在采取有效措施后,项目排放的废气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②废水:项目运营期用水主要包括员工日常办公生活用水、拆解车间地面擦洗用水。项目综合废水(拆解地面擦洗废水、初期雨水)经厂区废水处理设施(均质+隔油+絮凝+沉淀)处理后与经厂区自建的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 (略) (略) ,最终进入海南昌江循环经济工业园区叉河组团污水处理厂处理,对环境影响较小。 ③噪声:项目噪声主要来自汽车拆解、切割等生产设备等机械动力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本项目针对产生噪声的设备,在选型上尽可能选用性能稳定的低噪声设备,同时对噪声较大的设备采用橡胶垫、减振器等措施,再通过车间隔声和距离衰减,合理布局以及合理安排工作时间等措施后,项目西侧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4类标准,其他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08)3类标准。敏感点预测值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中2类标准。因此,本项目噪声对周边敏感点声环境影响较小。 ④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一般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员工生活垃圾等。员工生活垃圾经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一般固废中可再生利用废料分类回收,并作为其他再生资源回收加工厂的生产原料进行销售,不可回收利用物作为废品处理,收集后定期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置。新能源动力电池收集后暂存于新能源电池暂存区,定期交由电动汽车厂家或有回收再利用能力的单位处置。项目废空调制冷剂暂存于废油液危险废物暂存区,定期交由具有相应处理能力或经营范围的单位回收处置。各种危险废物分类收集,暂存在危废暂存间,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 |
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良好,大气环境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及其2018年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项目所在区域为达标区域。 | |
本项目不存在重大危险源,按照《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环境风险潜势初判,该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Ⅰ。因此发生环境风险事故的机率较小,环境风险是可接受的。通过加强监控和管理,严格执行国家的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要求,加强对全体员工防范事故风险能力的培训,指定事故应急预案等,严格完善上述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后,可有效降低风险发生的几率并减轻其造成的影响。从环境风险角度分析,本项目的环境风险事故影响能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