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原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劳部发[1994]503号)和原安徽省劳动厅《安徽省企业工作时间管理暂行办法》(劳护字〔1995〕225号)规定,申报单位按相关要求提交了材料,经审查,以下单位符合非标准工时制度审批条件,现进行批前公示,公示时间从2024年12月24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如有异议,请在公示 (略) 反馈,联系电话:0550-(略) 若未收到反馈意见,我局将在公示期满后同意申报单位实行非标准工时制度。
申报单位:安徽 (略)
岗位 | 工种 | 人数 | 工时制 |
工程部 | 维修工 | 4 | 不定时工作制 |
清洁部 | 保洁员 | 3 | 不定时工作制 |
公司办 | 管理人员 | 8 | 综合工时制 |
(略) 人力资源和 (略)
2024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