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晋 (略) 拟作出环评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公开 ***
项目一
1.项目名称:晋江市溪边水库至草洪塘水库原水管工程
2.建设地点: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安海镇、东石镇
3.建设单位:福建 (略)
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泉州华大 (略)
5.项目概况:
(略) (略) 之间的现状输水通道主要采用明暗结合的方式,既有输水明渠,也有输水涵洞。由于现状输水通道输送的原水在明渠段受到周边农业面源、居民生活污水以及初期雨水的污染,导 (略) 的进水水质不佳,且周边农田取水较多,不利于管理,迫切建设封闭式输水通道,提高供水安全。
项目无新增用地,拟建箱涵长度为96米; (略) 现状沉砂池改建闸门井;闸门井 (略) 原水管,总长为2.7km,管径DN1200。
6.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项目为临时占地工程,施工完毕后土地使用功能不发生改变,不新增用地。因此项目建设对区域土地利用性质影响不大。运营期无其他环境影响问题。施工期环境影响如下:
(1)水环境
本项目属于供水设施,在水源保护一级、二级保护区内进行与项目建设有关的施工内容,并采取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施工过程的含泥沙废水 (略) 回用洒水抑尘,不会对周围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要求项目施工过程不得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内设置施工营地,禁止项目废水直接排入渠道或者水库。
(2)大气环境
项目施工车辆为非连续行驶状态,车辆尾气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项目各施工点采取围挡及喷雾降尘措施,道路采取洒水降尘措施,可有效降低扬尘。采取各项措施后,项目建设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3)声环境
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来自于施工机械噪声。项目主要采用小型施工机械,施工结束后,噪声污染随之消失,施工单位必须采取严格的施工管理和必要的降噪措施,以便最大限度地减轻施工期间的环境影响。
(4)固体废物
项目结构工程施工量小,建设产生建筑垃圾少,应根据《泉州市建筑废土管理规定》运往指定的堆放场;项目土石 (略) 分回填,弃方拟运至周边建设项目进行填方。施工期固体 (略) 置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7.信息公开情况:建设单位在本环评报告表编制期间和编制完成后在环 (略) (www.eia *** )分别开展了两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两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期间,建设单位及评价单位均未收到任何个人或单位的反馈意见。
8.建设单位 (略) 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建设单位作出严格按照审批通过的环 (略) 批复要求,认真落实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的书面承诺。
9.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10.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2022年3月25日—2022年3月31日(5个工作日))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晋江市行 (略) 生态环境窗口 059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