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于2024年03月12日受理了绥江县中城镇良姜村竹笋初加工厂项目入河排污口论证报告及其报批申请。根据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拟于2024年03月26日依法对受理的入河排污口设置报告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入河排污口设置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法定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年03月19日—2021年0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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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绥江分局
2024年03月26日拟批准的建设项目入河排污口设置报告
序号 | 排污口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排污口基本情况 | 论证单位 |
1 | 绥江县中城镇良姜村竹笋初加工厂入河排污口 | 绥江县中城镇良姜村 | 绥江县中城镇人民政府 | 绥江县中城镇良姜村竹笋初加工厂项目位于 (略) 绥江县中城镇良姜村。项目用地为农用地,总规划用地面积 8165.08m2(地块一占地面积4603.50m2、地块二占地面积1726.82m2、地块三占地面积为1834.78m2),总建筑面积为2255.90m2。建设性质为新建,项目建设后年产竹笋产品2000t。项目建设内容为:生产车间、锅炉房、配套用房、门卫室、给水系统、排水系统、锅炉排水、供电、供热、道路、油烟净化器、三级水膜除尘设施、排气筒、排污口、隔油池、化粪池、沉淀池、污水处理站、三级沉淀池、危废暂存间、一般固废暂存间、炉渣暂存间、绿化、事故池。项目采用雨、污分流制;生活污水: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处理后接入项目区综合污水处理站,同生产废水一起经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规定的一级A排放标准,经排污口外排蚂蝗河;除尘废水:生物质锅炉排水及前端软水净化器清洁下水回用于生物质锅炉水膜除尘设施用水,水膜除尘废水经三级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产废水:生产废水经沉淀池预处理后,经自建综合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规定的一级A排放标准,经排污口外排蚂蝗河; 项目总投资1971.26 万元,环保投资120.52 万元,占总投资的6.11%。 排污口位置:项目位于云南省绥江县中城镇良姜村,排污口位于蚂蟥河右岸,项目污水排放口坐标为东经 103°54′6.872″,北纬 28°32′58.906″。 排入水体:蚂蟥河(Ⅲ类)。 主要污染物及浓度:COD、BOD5、氨氮、氯化物、SS。CODcr≤50mg/L,氨氮≤5mg/L,BOD5≤10mg/L、氯化物≤600mg/L、SS≤10mg/L。 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废水排放总量为3.*t/a,COD排放总量为1.67t/a、BOD5排放总量为0.33t/a、氨氮排放总量为0.17t/a、氯化物排放总量为19.84t/a、SS排放总量为0.33t/a。 排放方式:连续排放 入河方式:DN300 管道 入河排污口类型:工业排污口-工矿企业排污口-工业企业入河排污口。 | 恒特技术咨询(云南)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