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兰县综合执法局:
你单位报来《关于申请对贺兰县丰庆东路污水提升泵站新建及改造工程进行立项的函》(贺综执函〔2023〕41号)文件及相关材料已收悉,相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代码
2304-*-17-01-*
二、建设地点
贺兰县村丰庆东路与和平街东南角
三、项目主要建设规模和内容
1.新建1座一体化提升泵筒,配备3台45KW潜污泵,安装耦合装置、提升导轨、止回阀、闸阀、提篮格栅、接头及管道等。新建阀门井1座,设置镶铜铸铁圆阀门及手电一体启闭机;
2.将原有一体化提升泵筒进行改造,对提升泵筒内潜污泵及其耦合装置、提升导轨、止回阀、闸阀、接头及管道进行更换。更换阀门井,设置镶铜铸铁圆阀门及手电一体启闭机;
3.将进水管道、出水管道、给排水管道等进行改造,更换水泵、格栅机等电气设备的配电电缆、电缆保护管等。将室外提升泵筒自动控制柜内配件更换,并移至室内。对泵站围墙、院内绿化进行改造。
四、项目建设期限
建设期限为2023年4月至2023年6月。
五、项目总投资
工程估算总投资255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县财政资金。
同意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对项目建设内容进行招标。项目建设请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标准实施建设,不得随意扩大建设规模、改变建设内容、提高建设标准、增加资金投入。
接此批复后,严格按照基本建设“四制”要求组织实施。项目资金未全部落实的不得开工建设,资金到位后方可开工建设。
贺兰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4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