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单位《关于呈报<关于隆德县2022年兴盛小区安置房疫情隔离点装饰项目初步设计>的请示》(隆住建发〔2022〕42号)收悉。经我局组织专家对该项目的初步设计进行审查并研究,同意建设。现就项目初步设计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隆德县2022年兴盛小区安置房疫情隔离点装饰项目
二、建设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项目法人:梁龙祥
四、建设地点:县城(兴盛小区)
五、建设性质:提升改造
六、建设时间:2022年
七、建设规模及内容:提升改造兴盛小区四栋楼, 1#、2#、3#、4#住宅楼及兴安花园1#楼3单元一户住宅,共157户,总建筑面积15436.79 平方米,住宅楼室内进行装修,室外雨水管、地沟阀门管道进行维修提升改造等。
1#楼2910.04 平方米共六层36户。
2#楼4566.30 平方米共六层48户。
3#楼3664.08 平方米共六层36户。
4#楼4212.24 平方米共六层36户。
八、项目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投资概算384.03 万元。其中工程费349.76 万元,其他费用21.29 万元,预备费12.99 万元,资金来源为县级财政资金。
九、项目管理:请你单位严格项目资金使用管理,该工程必须严格执行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制、监理制。在建设中严格按照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和要求组织实施;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标准实施建设,不得随意提高建设标准、改变建设内容、扩大投资规模;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办理安全生产等相关手续,手续不齐全,不得开工建设。项目完工后,及时组织相关单位进行专项验收和审计部门出具专项审计报告,最终报发改部门进行竣工验收;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要求,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有效期一般为2年,2年内未开工建设或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同时严格执行环境保护、生态红线,安全生产等相关规定,做好疫情防控,确保工作人员安全。
此复
附件:隆德县2022年兴盛小区安置房疫情隔离点装饰项目投资概算表
隆德县发展和改革局
**日
附件:
隆德县2022年兴盛小区安置房疫情隔离点装饰项目
投资概算表
序 | 项目或费用名称 | 概算价值(万元) | 技术经济指标 | 占投资额% | ||||||
建筑工程费 | 设备购置费 | 安装工程费 | 其他费用 | 合计 | 单位 | 数量 | 单位价值 | |||
一 | 工程费用 | 349.76 | 91.9 | |||||||
二 | 其他费用 | 21.29 | 5.2 | |||||||
1 | 设计费 | 8.39 | 万元 | 2.30% | ||||||
2 | 施工图审查费 | 0 | 万元 | 0.20% | ||||||
3 | 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 | 2.10 | 万元 | 0.35% | ||||||
4 | 决算编制费 | 2.10 | 万元 | 0.20% | ||||||
5 | 竣工结算审核 | 2.10 | 万元 | 0.30% | ||||||
6 | 工程招标服务费 | 2.10 | 万元 | 0.92% | ||||||
7 | 工程监理费 | 3.50 | 万元 | 1.20% | ||||||
8 | 检验费 | 1.0 | 万元 | 0.20% | ||||||
三 | 预备费 | 12.99 | 3.5 | |||||||
四 | 总计 | 384.03 | 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