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单位《关于呈报<关于隆德县三贤居廉租房和兴盛小区围墙大门、院坪绿化项目初步设计>的请示》(隆住建发〔2022〕84号)收悉。经我局组织专家对该项目的初步设计进行审查并研究,同意建设。现就项目初步设计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隆德县三贤居廉租房和兴盛小区围墙大门、院坪绿化项目(项目代码:2208-*-17-01-*)
二、建设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项目法人:梁龙祥
四、建设地点:县城
五、建设性质:改建
六、建设时间:2022年
七、建设规模及内容:院坪拆除和恢复、新建小区铁艺围墙、大理石道牙、拆除毛石墙、大门一座、井盖子、雨水篦子、大理石台阶拆除和安装、散水、单元门入口台阶,小区绿化:胶东卫矛(D6cm)、紫叶矮樱绿篱、四季玫瑰、 (略) 坪拆除和恢复9000m2,小区铁艺围墙1320m,大理石道牙180m,拆除及新建毛石墙300m3,小区新建大门一座30m2,大理石台阶拆除安装220m2,散水460m2,单元门入口台阶35m2,小区绿化(种植胶东卫矛(D6cm)104棵、紫叶矮樱绿篱700m2、四季玫瑰绿篱800m2)更换井盖子127个,雨水篦子31个。
八、项目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投资概算375.8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35.4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17.78万元,预备费17.9万元。资金来源为县财政自筹资金。
九、项目管理:请你单位接此批复,尽快办理项目开工前期相关手续,项目资金未到位,不得开工建设,根据县财政承受能力,不得形成新的隐性债务。严格项目资金使用管理,该工程必须严格执行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制、监理制。在建设中严格按照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和要求组织实施;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标准实施建设,不得随意提高建设标准、改变建设内容、扩大投资规模;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办理安全生产等相关手续,手续不齐全,不得开工建设。项目完工后,及时组织相关单位进行专项验收和审计部门出具专项审计报告,最终报发改部门进行竣工验收;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要求,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有效期一般为2年,2年内未开工建设或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同时严格执行环境保护、生态红线,安全生产等相关规定,做好疫情防控,确保工作人员安全。
此复
附件:隆德县三贤居廉租房和兴盛小区围墙大门、院坪绿化项目投资概算表
隆德县发展和改革局
**日
附件:隆德县三贤居廉租房和兴盛小区围墙大门、院坪绿化项目投资概算表
项目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合计:万元 | 投资比(%) | |
一 | 建设工程费 | 335.46 | 91.07 | |||
二 |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 17.78 | 4.0 | |||
1 | 工程监理费 | 5.03 | ||||
2 | 编制清单及招标控制价 | 1.34 | ||||
3 | 工程招标服务费 | 1.68 | ||||
4 | 设计费 | 8.39 | ||||
5 | 竣工结算 | 1.34 | ||||
6 | 地质勘查 | 2.68 | ||||
7 | 招标服务费用 | 1.68 | ||||
三 | 预备费(一+二之和) | 17.90 | 4.55 | |||
四 | 项目总投资 | 371.03 | 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