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莱芜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济莱自然告字〔2023〕1号)
(略) 莱芜区人民政府批准, (略) 莱芜区自然资源局发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本次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共计4宗,具体详见附表。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自然人、欠缴土地出让金、闲置土地、囤地炒地、履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存在严重违约行为的单位和在本辖区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中有违规行为的单位及关联单位,以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采取网上挂牌方式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申请人可于2023年3月21日起登录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矿业权网上交易子系统(http://**:8001,以下简称网上交易子系统)下载网上挂牌出让公告、网上挂牌出让须知及其他相关网上挂牌出让文件,并按上述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在网上参加竞买。
五、申请人可于2023年4月3日至2023年4月11日16时前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竞买申请书并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和出让金预交款。竞买保证金和出让金预交款到账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11日16时。
因银行保证金系统到账存在时间差,建议竞买申请人竞买保证金和出让金预交款缴款时间适当提前。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时间为2023年4月3日9时至2023年4月13日9时30分。
七、资格审查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实行竞买资格后置审查制度。竞得人应当在网上交易结束后按照挂牌出让文件约定时间,持成交通知书、竞买申请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报名表、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或代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以《挂牌出让须知》为准)到莱芜区自然资源局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签订书面《成交确认书》;审核不通过的,竞价结果无效,该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重新挂牌出让。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申请人必须携带相关有效证件资料购买CA数字证书后,方可登录网上交易系统申请并参与竞买。数字证书的办理程序和申请资料要求详见网上交易系统《使用帮助》。
(二)竞买申请人应详尽了解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地块现状及所列条件,提交竞买申请视同对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地块的现状及所列条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只接受网上竞买申请(即通过网上交易系统进行),不接受书面、电话、邮寄、电子邮件及口头竞买申请。
(四)竞买保证金和出让金预交款缴纳银行账号是由网上交易系统随机自动生成唯一的竞买保证金和出让金预交款子账号。
(五)具体要求及其他规划实施要点(以规划部门规划意见为准)详见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矿业权网上交易子系统网站:(http://**:8001/portal/main.html)。
(六)土地相关权利人自本公告之日起,认为该出让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依法提起复议或诉讼。
(七)本次出让宗地为现状出让,竞得人需在报名前自行踏勘宗地情况。因地质条件不详,建设单位应对现有地质条件做充分了解和评估,并承担因未探(查)明地质条件、各类地上地下设施等造成的规划指标不能充分利用或影响动工建设的风险。
(八)未涉及事项,以挂牌出让文件为准。
联系方式:
(略) 莱芜区自然资源局
联系地址: (略) 莱芜高新区莲花山路10号
联系电话:0531-* 联 系 人:隋娜杨健
数字证书购买地址:
(略) 莱芜区文化南路城发和园北门西侧沿街楼金剑南凌云酒水
联系电话:0531-* *
联系人:李加新
(略) 莱芜区自然资源局
2023年3月14日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 面积 (平方米)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年) | 起始价 (万元)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增价 幅度(万元) | 其他规划实施要点(以规划部门规划意见为准) | |
容积率指标 | 建筑系数(%) | |||||||||
莱芜2022-12号 | 莱芜区高庄街道西汶南村 | 2351 | 工业用地 | / | / | 50 | 110 | 22 | 10 | 详见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矿权网上交易子系统网站: (http://**:8001/portal/main.html)。 |
莱芜2021-58-1号 | 莱芜区莱城大道以东、银安街以南 | * | 工业用地(标准地) | ≥0.75 | / | 50 | 8030 | 1606 | 30 | |
莱芜2021-58-2号 | 莱芜区莱城大道以东、银安街以南 | 3766 | 工业用地(标准地) | ≥0.75 | / | 50 | 90 | 18 | 10 | |
莱芜2021-51号 | 莱芜区羊里街道园区路以南、九羊大道以东 | * | 工业用地(标准地) | ≥1.0 | ≥40 | 50 | 9500 | 1500 | 30 |
编辑:许文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