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项目名称:2024年垃圾外运采购项目
2.采购内容:垃圾外运
3.本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车(含税)
4.投标基本资格要求:
4.1供应商必须是 (略) 场监管部门核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2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对供应商代表的授权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供应商代表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投标代表为法定代表人的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4.3供应商和其现任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以投标截止时间推算)无行贿行为记录(记录时间以“中国 (略) ”网站发布时间为准)。将在开标当日通过“中国 (略) ”网站(http://**)查询其有无行贿行为记录,并由评标委员会进行复核。若供应商或其现任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存在行贿行为记录的,其资格审查为不合格。
4.4供应商和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不得被列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供应商不得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将在开标当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并由评标委员会进行复核。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招投标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为不合格。
4.5供应商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不存在被列入烟草行业不良供应商名单且在行业招标采购禁入期内的情形(在资格审查环节通过福建烟草行业采购管理信息系统查询供应商黑名单库确定)。
4.6供应商不得与本次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利益关联;供应商在响应时未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供应商不存在财产被司法机关接管或冻结且导致成交后合同无法履行的情形。供应商须对此进行承诺(详见第六章中的供应商“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4.7供应商在报价时未被吊销营业执照的。
4.8供应商不存在财产被司法机关接管或冻结且导致中选后合同无法履行的情形。
4.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
5.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采购
6.谈判对象: (略) (略)
7.评标办法:合理低价中标法
8.公告时间:2024年9月11日—2024年9月13 日
9.采购部门及联系人:办公室 陈婷 *
2024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