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19日至25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的公告
序号 | 批复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1 | (略) (略) 建筑用花岗岩采石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梅环华审〔2024〕16号 | 2024-9-19 | 路成生态科技(广东)有限公司 | (略) 五华县华城镇董源村烂泥坑乱石坝 |
2 | 关于广东 (略) 棉洋机制砂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梅环华审〔2024〕17号 | 2024-9-25 | 路成生态科技(广东)有限公司 | (略) 五华县棉洋镇联西村双下寨新作塘 |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六十天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期六十日内向省生态环境 (略) 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 (略) 起诉。
联系地址:五华县政务服务中心2号楼2楼工程建设项目联合审批区工建审批服务窗口,邮编:(略)
联系电话:0753—(略) 传 真:0753-(略)